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西北海飞扬运输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00MA5NTQ4T9U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龙秋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50************575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北综执专一交罚〔2023〕11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2023年02月02日下午16时10分,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广西北海飞扬运输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广西北海飞扬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E16303 的大型普通客车,于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1月06日运载16名乘客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包车费用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广西靖西、广东广州等地),该趟车次未领取包车客运标志牌。广西北海飞扬运输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证据有:1、询问笔录1份;2、车辆行驶轨迹图、广西道路运营管理系统包车客运查询截图2份;3、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驾驶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8份;4、视听资料2份,确认该案违法事实等证据证明。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处罚决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 中国交通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455060200018170076659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 / 。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 北海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罚款金额(万元) | 0.1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15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4-02-15 |
处罚机关 |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500MB1980987N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500MB1980987N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