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规划局体球网,足球比分网《近期建设公共设施用地选址规划(2017-2022)》规划方案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住建部《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近期建设公共设施用地选址规划(2017-2022)》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9月9日前通过来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局,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北海市四川南路73号 北海市规划局(收)
邮政编码:536000
联 系 人:黄云
联系电话:0779-3207374
电子邮箱:bhsghj@163.com
第一章、规划总则
一、规划目的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宜居城市;
完善城市建成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解决旧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缺失、布局不均衡等问题;
合理利用现有工业、仓储用地和储备用地布局公共设施。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北海市中心城区,主要在南珠大道以西的区域。
三、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主要对中心城区工业用地的使用进行控制,并对近期建设的街头绿地、社区服务中心、公共停车场、垃圾转运站、市场、占用工业及储备用地的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用地选址布局。
四、规划期限
2017-2022年。
第二章、中心城区工业仓储用地控制规划
一、制定控制规划的原因和目的
1、盘活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
2、 对工业用地提出征转后的土地使用控制方案;
3、 合理利用工业用地布局完善城市公共设施。
二、规划对象范围
本规划的对象为北海中心城区内的工业用地,不含北海工业园区(开发区)及高新技术园区等工业集中区。本次规划未包含的工业地块,按照本次规划控制原则进行控制。
三、规划控制原则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与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要求,优先设置街头绿地、社区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垃圾转运站、便民市场、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
2、工业用地征转后,主要用于非居住类公共设施布局;
3、单块用地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至少100亩用于布局非居住类公共设施,超出的用地允许用于居住。
4、单块用地面积达不到100亩的,不允许用于居住。
四、现状情况
1、本次规划的工业用地位于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共65块,涉及40家单位,总用地面积205公顷,本次规划不含市工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中区内的工业用地;
2、本规划中,超过100亩的用地有9块,包括市海洋化工厂、市化肥厂、市木材公司、市银滩工业园、咸田花炮厂、市建材总厂(两块)、市饮料厂、市造船厂;
3、工业用地单独地块面积最大的一块是银滩工业园,用地495亩,最小的一块是电影公司,用地0.78亩,即500㎡。
五、工业用地控制规划
1、近期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控制:规划结合现状工业用地分布的情况,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要求,规划利用其中的26个工厂用地,共约86.9公顷,布局了公共服务设施,主要用于街头绿地、社区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垃圾转运站、市场、学校等,具体如下表:
2、总体控制规划:除以上近期建设规划项目选址用到的工业用地外,其余工业地块按本规划制定的控制原则进行控制、使用。
第三章、近期建设公共设施项目选址规划
一、规划目的
1、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宜居城市;
2、完善城市建成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解决旧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缺失、布局不均衡等问题;
4、缓解城市特别是旧城区停车压力;
5、提前解决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落地难的问题;
6、合理利用现有工业、仓储用地和储备用地布局公共设施。
二、规划依据
1、《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2、相关专项规划
3、各类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要求
4、现有工业、仓储用地和储备用地情况
三、街头绿地选址规划
1、规划原则
(1)规划在中心城区按照服务半径500米进行选址布局社区公园;
(2)规划街头绿地选址尽量结合社区中心;
(3)在老城区利用现有工业用地进行补充街头绿地覆盖范围。
2、建设标准
要求街头绿地在建设时达到社区公园标准、要求。
要求在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街头绿地配套移动公共厕所。
3、规划选址
(1)规划在中心城区新增绿地共81处;
总用地面积150.9公顷;其中占储备地29处,31.1公顷;需工业用地变性19处,61.6公顷;需征地33处,58.2公顷。
四、社区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1、规划原则
(1)结合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路网情况,以及现状社区划分情况 ,规划尽量沿用现状管辖区划。此外,对部分管辖范围过小的社区进行合并,部分管辖范围过大的社区进行细分,划分若干街区,每个街区大小1-4k㎡;
(2)保证每个街区设置至少1处;
(3)服务规模:2500-4000户,人口10000-15000人;
(4)社区服务设施选址尽量结合街头绿地进行布局;
(5)新社区中心建设后,搬迁旧办公所场地用地用途主要依据相应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控制。优先布局绿地,体育健身、文化活动内容。
2、建设内容
结合用地情况,规划针对不同地面积,要求建设不同层次的服务功能,地块面积越大建设的内容越齐全,建设的内容包括社区基层办公、文化活动、体育健身、社区卫生等。
3、规划选址
(1)规划新增社区服务设施共58处;
(2)总用地面积35.7公顷;其中
l 占储备地13处,用地面积7.2公顷;
l 占用工业用地并需进行工业变性共10处,用地面积4.8公顷;
l 利用其它已出让用地进行配建共14处,用地面积6公顷;
l 需进行征地共21处,用地面积17.7公顷。
五、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
1、规划原则
(1)缓解需求量大的区域的停车压力
(2)尽量靠近市场、垃圾转运站等设施
2、建设形式
规划的停车场主要包括三种形式,包括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楼。
3、规划选址
(1)规划在中心城区新增公共停车场25处;
(2)占用地总面积26.9公顷,其中:
l 占用储备用地共5处,用地面积5公顷;
l 占用工业用地并需工业用地变性4处,用地面积6.18公顷;
l 需进行征地共12处,用地面积12.9公顷;
l 规划地下停车4处,2.8公顷;
六、垃圾转运站规划布局
1、规划原则
(1)对垃圾转运站进行提前布局,提前建设,避免居民的排斥。
(2)转运站采用机动车收集,大型转运站日转运量150吨 ,服务半径2公里;小型转运站日转运量50吨 ,服务半径1公里;
(3)规划垃圾转运站选址尽量结合停车场、市场、街头绿地进行布局。
2、建设内容
在地块内要求建设有转运站、公厕。
3、规划选址
(1)规划在中心城区新增垃圾转运站共11处;
(2)总用地面积2.64公顷;其中已发证但未建占6处,用地面积1.57公顷;需征地5处,用地面积1.06公顷。
七、市场规划布局
1、规划原则
(1)规划市场尽量结合停车场、垃圾转运站
(2)市场服务半径基本为1公里,保证中心城区基本覆盖。
2、建设标准
要求建设市场时配套公厕。本规划中的市场为非临时式市场。
3、规划选址
(1)规划在中心城区新增市场21处;
(2)总用地面积24.7公顷;其中占储备地5处,用地9.7公顷;需工业用地变性4处,用地4.7公顷;需征地占12处,用地12.8公顷。
八、占用工业及储备用地的学校布局
1、规划原则
满足中小学专项规划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2、建设内容
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3、规划选址
(1)占用工业与储备用地学校共21所,总面积62.7公顷,其中:
(2)规划选址占用储备用地有7所,用地31公顷
(3)需进行工业用地变性有6所,用地11.8公顷
(4)占用防护林场储备用地有6所,用地17.3公顷
(5)需进行征地有2所,用地5.4公顷
第一章、规划总则
一、规划目的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宜居城市;
完善城市建成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解决旧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缺失、布局不均衡等问题;
合理利用现有工业、仓储用地和储备用地布局公共设施。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北海市中心城区,主要在南珠大道以西的区域。
三、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主要对中心城区工业用地的使用进行控制,并对近期建设的街头绿地、社区服务中心、公共停车场、垃圾转运站、市场、占用工业及储备用地的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用地选址布局。
四、规划期限
2017-2022年。
第二章、中心城区工业仓储用地控制规划
一、制定控制规划的原因和目的
1、盘活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
2、 对工业用地提出征转后的土地使用控制方案;
3、 合理利用工业用地布局完善城市公共设施。
二、规划对象范围
本规划的对象为北海中心城区内的工业用地,不含北海工业园区(开发区)及高新技术园区等工业集中区。本次规划未包含的工业地块,按照本次规划控制原则进行控制。
三、规划控制原则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与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要求,优先设置街头绿地、社区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垃圾转运站、便民市场、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
2、工业用地征转后,主要用于非居住类公共设施布局;
3、单块用地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至少100亩用于布局非居住类公共设施,超出的用地允许用于居住。
4、单块用地面积达不到100亩的,不允许用于居住。
四、现状情况
1、本次规划的工业用地位于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共65块,涉及40家单位,总用地面积205公顷,本次规划不含市工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中区内的工业用地;
2、本规划中,超过100亩的用地有9块,包括市海洋化工厂、市化肥厂、市木材公司、市银滩工业园、咸田花炮厂、市建材总厂(两块)、市饮料厂、市造船厂;
3、工业用地单独地块面积最大的一块是银滩工业园,用地495亩,最小的一块是电影公司,用地0.78亩,即500㎡。
五、工业用地控制规划
1、近期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控制:规划结合现状工业用地分布的情况,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要求,规划利用其中的26个工厂用地,共约86.9公顷,布局了公共服务设施,主要用于街头绿地、社区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垃圾转运站、市场、学校等,具体如下表:
2、总体控制规划:除以上近期建设规划项目选址用到的工业用地外,其余工业地块按本规划制定的控制原则进行控制、使用。
第三章、近期建设公共设施项目选址规划
一、规划目的
1、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宜居城市;
2、完善城市建成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解决旧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缺失、布局不均衡等问题;
4、缓解城市特别是旧城区停车压力;
5、提前解决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落地难的问题;
6、合理利用现有工业、仓储用地和储备用地布局公共设施。
二、规划依据
1、《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2、相关专项规划
3、各类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要求
4、现有工业、仓储用地和储备用地情况
三、街头绿地选址规划
1、规划原则
(1)规划在中心城区按照服务半径500米进行选址布局社区公园;
(2)规划街头绿地选址尽量结合社区中心;
(3)在老城区利用现有工业用地进行补充街头绿地覆盖范围。
2、建设标准
要求街头绿地在建设时达到社区公园标准、要求。
要求在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街头绿地配套移动公共厕所。
3、规划选址
(1)规划在中心城区新增绿地共81处;
总用地面积150.9公顷;其中占储备地29处,31.1公顷;需工业用地变性19处,61.6公顷;需征地33处,58.2公顷。
四、社区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1、规划原则
(1)结合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路网情况,以及现状社区划分情况 ,规划尽量沿用现状管辖区划。此外,对部分管辖范围过小的社区进行合并,部分管辖范围过大的社区进行细分,划分若干街区,每个街区大小1-4k㎡;
(2)保证每个街区设置至少1处;
(3)服务规模:2500-4000户,人口10000-15000人;
(4)社区服务设施选址尽量结合街头绿地进行布局;
(5)新社区中心建设后,搬迁旧办公所场地用地用途主要依据相应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控制。优先布局绿地,体育健身、文化活动内容。
2、建设内容
结合用地情况,规划针对不同地面积,要求建设不同层次的服务功能,地块面积越大建设的内容越齐全,建设的内容包括社区基层办公、文化活动、体育健身、社区卫生等。
3、规划选址
(1)规划新增社区服务设施共58处;
(2)总用地面积35.7公顷;其中
l 占储备地13处,用地面积7.2公顷;
l 占用工业用地并需进行工业变性共10处,用地面积4.8公顷;
l 利用其它已出让用地进行配建共14处,用地面积6公顷;
l 需进行征地共21处,用地面积17.7公顷。
五、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
1、规划原则
(1)缓解需求量大的区域的停车压力
(2)尽量靠近市场、垃圾转运站等设施
2、建设形式
规划的停车场主要包括三种形式,包括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楼。
3、规划选址
(1)规划在中心城区新增公共停车场25处;
(2)占用地总面积26.9公顷,其中:
l 占用储备用地共5处,用地面积5公顷;
l 占用工业用地并需工业用地变性4处,用地面积6.18公顷;
l 需进行征地共12处,用地面积12.9公顷;
l 规划地下停车4处,2.8公顷;
六、垃圾转运站规划布局
1、规划原则
(1)对垃圾转运站进行提前布局,提前建设,避免居民的排斥。
(2)转运站采用机动车收集,大型转运站日转运量150吨 ,服务半径2公里;小型转运站日转运量50吨 ,服务半径1公里;
(3)规划垃圾转运站选址尽量结合停车场、市场、街头绿地进行布局。
2、建设内容
在地块内要求建设有转运站、公厕。
3、规划选址
(1)规划在中心城区新增垃圾转运站共11处;
(2)总用地面积2.64公顷;其中已发证但未建占6处,用地面积1.57公顷;需征地5处,用地面积1.06公顷。
七、市场规划布局
1、规划原则
(1)规划市场尽量结合停车场、垃圾转运站
(2)市场服务半径基本为1公里,保证中心城区基本覆盖。
2、建设标准
要求建设市场时配套公厕。本规划中的市场为非临时式市场。
3、规划选址
(1)规划在中心城区新增市场21处;
(2)总用地面积24.7公顷;其中占储备地5处,用地9.7公顷;需工业用地变性4处,用地4.7公顷;需征地占12处,用地12.8公顷。
八、占用工业及储备用地的学校布局
1、规划原则
满足中小学专项规划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2、建设内容
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3、规划选址
(1)占用工业与储备用地学校共21所,总面积62.7公顷,其中:
(2)规划选址占用储备用地有7所,用地31公顷
(3)需进行工业用地变性有6所,用地11.8公顷
(4)占用防护林场储备用地有6所,用地17.3公顷
(5)需进行征地有2所,用地5.4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