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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北海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

北政发〔2018〕3号
发布时间:2018-01-30 09:16     [字体大小:  ]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海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25日                                                   

北海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理念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精神,充分发挥北海作为沿海开放城市的优势,激发创新活力,高效配置创新资源,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把北海建设成为广西体制改革的先行区、开放创新的引领区、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创新创业集聚区,成为广西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中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同意建设北海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桂政函〔2017〕140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

  建设北海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落实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大力实施“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在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创新型开放城市的基础上,迈向早日建成广西副中心城市、现代化新北海的重要支撑。推动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有利于发挥国家高新区创新体系优、创新能力强、创新环境好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在开放合作中加速集聚区内外创新资源,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服务富强北海、开放北海、生态北海、文化北海和幸福北海的建设;有利于北海市在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建设成为我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创新节点和深化中国—东盟经济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成为北部湾经济区快速发展的创新极和增长极,为建设创新型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北海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自主创新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大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产业竞争能力、开放合作能力、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我市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率先在广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成为广西实施“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全面创新。把创新驱动放在北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要位置,紧扣重大需求,进一步破除影响科技与经济结合、影响科技创新效能发挥的障碍,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让创新真正落实到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统筹资源、开放合作。发挥北海作为沿海开放城市、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始发港的优势,衔接“一带一路”、落实“三大定位”,全面加强与世界各国特别是东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与粤港澳台及西南、中南腹地等区域合作,在更大范围分享发展机遇,在更广领域汇聚创新要素,在更高层次拓展发展空间,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突出特色,集聚发展。统筹资源,整体谋划,超前布局,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建设北海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为纽带,打造环北海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针对性集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成化建设公共平台和共享优势资源,在重点产业、优势特色产业上取得突破。

  ——创新驱动,人才为先。把人才作为创新驱动的源动力,以更宽广的视野、更包容的胸怀、更强力的举措广纳天下英才,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

  三、发展定位和目标

  (一)战略定位

  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是:

  ——对接东盟前沿城市、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高地;

  ——我国重要的科技兴贸基地,深化中国—东盟科技经济合作的战略平台,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北部湾经济区快速发展重要的增长极和创新极,我国沿海开发新的增长极;

  ——我国重要的电子信息、海洋科技产业发展高地;

  ——大西南地区快速崛起的重要引擎。

  (二)发展目标

  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北海高新区为依托,以高新区、各经济产业园区等环北海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为载体,区域范围为各级主管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园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激发创新活力,高效配置区内外创新资源,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把北海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的先行区、开放创新的引领区、高新产业的示范区和创新创业的集聚区,成为广西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中心。

  到 2021 年:

  ——创新发展目标。在创新能力方面,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 财政科技拨款稳定增长;北海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5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上企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以上;规模工业企业30%以上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在创新平台方面,引进和培育国家级研发机构5家、国家级创新服务机构10家,建成一批面向电子信息、海洋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的科技研发及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创业发展目标。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各类创业群体高度活跃,力争培育上市企业1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5家、广西北部湾股交所挂牌企业50家,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以上,孵化创业企业超过 400家。

  ——工业发展目标。工业总量比2016年翻一番。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力争达到2000亿元。工业产值超1000亿元园区1个,超500亿元园区1个。规模工业企业数量力争超过300家,强优企业(产值1亿元以上)数量力争超过150家,引进或培育2家超100亿或4家超50亿的企业。

  四、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北海高新区建设

  1.加快北海高新区扩容扩区。

  (1)整合资源抓扩容,扎实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突出抓好银河城市科技产业城、高新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基地、正五北部湾海洋科技创新港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2)突破瓶颈抓扩区,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在市域范围内划定连片区域作为北海高新区的新扩区域,通过适当扩区促进北海高新区进入新一轮的层次大提升、产业大升级和园区大发展阶段。(牵头单位: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银海区政府)

  2.支持北海高新区创新建设模式。支持北海高新区与城区、园区探索建立紧密型的共管合作模式,采取市场化的手段,在专业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多方面,探索合作共建、协同共享收益的发展模式。发挥优势抓辐射,服务好政策辐射区的发展。高新区将继续构筑开放式的空间布局,采取“一区多园,联动发展”的管理模式,把政策辐射区作为园区的有效组成部分,纳入园区统一服务与管理,享受园区政策,以做大做优经济总量。充分发挥北海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等政策辐射区在建设用地、工业厂房等方面的优势,采取“飞地”经济合作模式,一方面,将核心区进入加速发展时期、急需厂房或土地的企业引导到政策辐射区进一步做大做强;另一方面,紧紧抓住当前珠三角等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和多区域合作机遇,有选择性地承接产业转移。(牵头单位: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各园区管委会、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二)打造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1.明确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把握国际高新产业发展趋势,结合北海产业基础和区域条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海洋科技领域,实施产业延伸和扩容增量工程,尽快形成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做强做优电子信息产业。一是大力发展计算机整机及零部件、光电显示、电力电子、电子元件及组件、智能家电等产业。强化自主创新,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产业核心技术,加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接,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企业竞争力;整合完善产业链,通过引进优化服务外包、兼并重组、横向协作,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向价值链的高端延伸,提高附加值,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向高层次、高水平方向发展;通过创新驱动、品牌引领,充分发挥集聚效应,打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加快电子信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研发制造相结合转变,实现电子信息制造业集群化、智能化发展。培育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大数据产业,推进中电北部湾信息港、国家信息技术(安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高新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基地等建设,努力打造中西部地区重要的信息产业制造基地、面向东盟的电子产品出口基地和中国—东盟信息港重要基地。二是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国家在广西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的重大机遇,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重点发展面向多业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产品及服务、基于ICT的动漫游戏、数字互动娱乐等新兴信息技术。支持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网络设备、芯片、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重点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云存储设备、云终端设备、无线射频产品、车联网通讯导航终端、智慧社区位置服务终端、新型计算机、手持平板电脑、数字广播电视发射设备、传感器、高性能敏感元器件和工业软件、北斗导航、遥感遥测产品、无人航空器等高技术产品。加快布局工业互联网项目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构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支持通讯、液晶显示器等新产品开发生产,加快发展光通信系统设备和光电器件、微波传输设备、网络游戏等产业。打造北海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力争建成中西部地区重要的信息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质监局、北部湾办、各园区管委会)

  ——做大做精海洋科技产业。紧跟全球海洋开发和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态势,重点在海洋生物产品精深加工、海洋生物制药、海水养殖良种繁育和育苗技术研发三方面布局。依托海洋水产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以正五、保通等骨干企业为龙头企业,组建海洋生物工程技术中心,全面提升海产品加工的技术水平,延长产业链,推动现代海洋生物贮存、保鲜、综合利用,推进海洋生物保健食品产业集群的形成。汇聚国内外创新力量,重点发展生物(含海洋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创新药物、生物制品、生物材料、生物农药等,开展海洋生物优良种质挖掘与创制及规模化繁育研究。培育发展海洋装备产业,抓住国内加快发展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以及智能制造装备等高端装备契机,重点发展:一是海洋新能源工程装备开发,以海洋风能工程装备为重点,逐步发展海上及潮间带风机安装平台(船)等,积极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工程装备的产业化;以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装备发展为起点,促进海洋化学资源工程装备的产业化;逐步开展海洋波浪能、潮汐能、海流能、温差能、海水提锂、海水提铀等工程装备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储备。二是修造船及海洋矿产资源工程装备开发。重点建设北部湾沿海地区修造船基地,为培育北海相关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奠定基础。重视发展临海现代配套产业,逐步打造重大项目配套基地。三是智能化海洋养殖系统装备和其他涉海先进制造装备开发。(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北部湾办、各园区管委会)

  2.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和扶优扶强机制。充分利用国家高新区的政策优势和品牌优势,围绕产业价值链关键环节,坚持招商选资与招才引智并重、集聚生产要素与提升创新能力并重、“移栽大树”与“育苗造林”并重,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国家、自治区、市重大创新和产业化项目优先在北海高新区落地;制定完善企业扶优扶强政策,助推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1-2家高水平、大规模、标志性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北部湾办)

  3.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

  (1)大力支持县区及各类企业与高新区合作建立研发创新基地;市级新引进和新建的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项目优先入驻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形成研发机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的集聚优势,产生集聚效应,促进交叉创新和集成创新;充分发挥高校的教育、人才、科研优势,促进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要素集聚和产学研合作;引导和组织各类研发机构主动面向北海产业需求,开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应用前景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及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研发,为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

  (2)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支持引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搭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集成科技金融资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融资提供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

  (三)大力提升科技创业孵化水平

  1.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各类“众创空间”建设,促进科技创业企业快速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资的原则,支持社会多元主体在北海高新区建设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一器多基地”模式,支持北海高新区联合国内外多种创新产业化研发促进组织共建各类“众创空间”;创新孵化模式,发挥其集聚研发创新、科技服务优化和创业平台整合功能,进一步壮大创业孵化器的规模;建设一批新型创业孵化基地,努力在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型企业“顶天立地”格局。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内符合毕业条件的企业加速壮大发展;兴建一批适合创业企业加速成长的标准化厂房、中试研发中心,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与加速器的对接机制,形成共同发展的生态系统,促进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大量孵化和快速成长。(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园区管委会)

  2.健全全市创业孵化网络体系。积极参与国家级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充分发挥中国-东盟科技经济合作平台优势,探索开展区域性创新创业大赛,发掘优质“创客”;充分发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龙头示范作用,积极办好市科技创业孵化器协会,进一步完善创业孵化服务机制,逐步建立各类孵化器独立运作、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提升全市创业孵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各园区管委会)

  (四)积极深化对外科技创新开放合作

  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两条腿”走路,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以更加开阔的胸怀吸纳全球创新资源,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立足广西,面向世界,融入东盟,不断拓展与欧洲、东南亚等国家的经贸科技合作,提升示范区国际开放合作水平。积极组织示范区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国际性商务活动,支持示范区企业赴东盟国家开展宣传推介工作,积极融入东盟大经济圈。同时,加强国际产业和科技交流,大力引进国际知名的研发和创新机构,探索与国际区域、国际组织合作的新模式,把示范区打造成为对外开放的创新引领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各园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

  1.争取自治区支持示范区企业直接融资发展、引进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等股权投资机构。结合示范区实际,推动出台鼓励示范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及再融资的奖励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

  2.争取自治区加大对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小科技企业培育、高端人才引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发机构引驻、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支持示范区企业、高校、院所参与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计划、产业专项等项目的申报,倾斜支持我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部湾办、教育局)

  3.争取自治区加大对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范围内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配套项目给予资金上的支持;支持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园区;鼓励支持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开发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北海供电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4.争取自治区支持北海探索建立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特区机制,在政策保障、体制建设、机制运行、资金投入、环境营造等方面给予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倾斜性支持,支持示范区引进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积极营造人才发展环境,形成人才创新创业的新高地。(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5.争取自治区支持示范区探索用地管理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在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的基础上,在示范区重大项目用地规划、土地指标、土地审批和土地征管、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主要包括:积极引导项目合理合规用地,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存量土地等政策,拓宽示范区用地指标来源。(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6.北海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部委、自治区对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研发平台、股权融资、科研创新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市委组织部对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人才引进、人才配置、人才服务给予倾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预算资金,重点支持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金融办)

  (二)加强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自主创新示范区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相关县区政府及园区管委会,负责开展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并实施创建方案,协调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牵头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并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牵头单位: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2.健全工作机制。各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发的任务分工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把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放到突出的位置,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示范区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统筹研究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提供制度上的保障。(牵头单位: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3.加强监督考核。科学制定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完善制度,建立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科学、准确反映示范区发展状况。(牵头单位:市绩效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健全监管机制。建立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等级评定和评估,健全相关领域准入、退出、监管机制。培育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监督评估、服务中介、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园区管委会)

  5.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示范区建设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