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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北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17:46     文章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为切实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北海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指导下,全市地方志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面推进地方志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率先在全区完成地方志“两全目标”任务,合浦县编纂出版《合浦县志(1991—2005)》,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综合年鉴创刊并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的目标;地方志工作质量逐步提高,《北海年鉴(2020)》获评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一等年鉴,一批高品质地情书籍相继出版;读志用志不断深化,北海市方志馆建成开馆,史料咨询工作扎实推进,地方志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11月,北海市地方志办公室被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与此同时,我市地方志事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全市地方志工作发展不平衡;志鉴编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地方志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等。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文化北海”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地方志事业面临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北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和新时代赋予地方志的使命要求,全面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品质北海、魅力北海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完善党领导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地方志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主动服务人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满足人民对历史文化的需求,增强人民的文化自信。
   ——坚持服务中心。紧密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开展地方志工作,发挥地方志“资政”功能,为北海高质量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志”力支持。
   ——坚持质量第一。始终把质量作为地方志工作的生命线,将精品意识贯穿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确保地方志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坚持守正创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地方志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既从历史传统中汲取智慧,又以新时代精神激发活力,推动地方志工作创新发展。
   三、总体目标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立足地方志工作“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职责使命,创建品牌,打造精品,争当一流。到2025年,北海市第三轮修志工作启动;《北海年鉴》持续成为全国一流精品年鉴,县(区)综合年鉴质量明显提升;乡村史志编修稳步推进,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地情资源深度开发,编纂出版一批展现北海文化底蕴和特色的地情书籍;读志用志工作不断深化;数字化、信息化进一步加快;方志馆建设得到推进;旧志古籍整理不断推进;地方志理论研究及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北海市地方志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四、主要任务
    (一)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在认真做好首轮和第二轮修志总结评估基础上,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根据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北海市第三轮志书编修工作,认真做好方案制定、篇目设计、队伍培训等前期工作。持续开展地方志年报资料收集和整理,推进年报资料报送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为第三轮修志做好基础资料积累。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推动广西扶贫开发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志编纂。
    (二)推进年鉴编纂出版。常态化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要求,不断巩固市、县(区)两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成果。实施年鉴精品创建工程,大力推动《北海年鉴》创全国一流年鉴,持续提高县(区)综合年鉴编纂质量,打造具有北海特色的年鉴品牌。
    (三)组织开展乡村史志编修。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乡村史志基础材料情况。组织全市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有序启动乡村史志(含乡镇志、街道志)编修工作,《白龙社区志》实现公开出版。鼓励支持材料丰富、条件成熟的非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非传统村落开展乡村史志编纂工作,《兵岳村志》等编修得到有效推进。
    (四)探索筹建镇村史志馆。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村落依托乡镇文化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激发群众参与镇村史志馆建设的积极性,利用社会力量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镇村史志馆,将地方志服务社会效能向基层延伸,切实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五)整理和利用旧志古籍。持续收集整理旧志古籍,坚持“古为今用、便民实用”,选取价值较高的旧志古籍开展影印、点校、白话文翻译等工作,并组织专业力量出版相关书籍成果,为市民群众提供喜闻乐见的通俗读物,为北海历史文化研究提供重要史志资料,进一步夯实北海历史文化根基。
    (六)编纂出版地情系列书籍。充分挖掘北海历史文化和地情资源,加强与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图书机构、档案机构、文物机构开展学术合作,组织编纂《北海历史名镇名村图集》《北海名优特产简志》等系列地情书籍,打造地方志文化大众化品牌。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地情书的编纂工作。
    (七)深化读志用志工作。不断完善北海方志馆布展内容,经常组织有关单位和团体开展观展活动,提高方志馆的使用率和社会知晓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建立方志馆。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开展史料咨询服务,满足社会各界对方志文化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方志文化”的获得感。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史料资政服务,助推地方志在文化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应有效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志”力支持。
    (八)深入开展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努力创造条件适时推进“数字方志馆”建设,将实体方志馆和已有方志成果进行数字化转化,依托互联网实现更大范围的社会资源共享,以数字化手段推进地方志事业提质增效。不断建设完善地方志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动地方志文化成果更广泛、更深入传播,进一步提升地方志影响力。
    (九)加强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定期举办地方志业务培训会,提高地方志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以学术研究培养地方志研究学科带头人;鼓励从事地方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进一步提升地方志编纂人员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通过公务员招考、人才引进、返聘退休专家以及建立地方志专家库等方式,不断壮大优化地方志人才队伍,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政齐抓共管、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严格依法治志。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强化地方志工作的权威性、规范性。适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宣传力度,强化依法治志意识,营造依法治志浓厚氛围。
    (三)完善制度保障。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主编(总纂)责任制和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地方志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持续推进地方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地方志工作顺利推进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五)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成绩、新贡献。深入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广泛利用融媒体,推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宣传精品,提高地方志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培育和提升地方志文化认同感。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本规划落到实处。
    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推广各级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