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成立北海市“数字北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政办〔2020〕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数字北海”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北海市“数字北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实施数字中国战略,落实数字广西建设精神,统筹指导“数字北海”建设。协调解决“数字北海”建设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审定“数字北海”建设相关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确定“数字北海”建设重大项目规划和布局。统筹指导推动5G、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实体经济、政府治理、民生保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北海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5G基础设施、智慧健康北海信息化项目、数字平安北海等项目建设。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蔡锦军 市长
常务副组长:黄 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李伟章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克纯 副市长
欧余军 副市长
陈 勋 副市长
李泽进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曾 艳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韩 健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唐海波 北海海事法院院长
成 员:郑定雄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兼)
张 实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逢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
刘海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建群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钟 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督查绩效考评办副主任
严廷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主任
张英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柏强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老干部局局长
陈鸿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王普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志勇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委编办主任
蒋同根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祥吉 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斌施 市科技局局长
杨 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梁科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林军 市民政局局长
潘 娟 市司法局局长
周柯伊 市财政局局长
覃 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飞波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 毅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敬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明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学军 市水利局局长
冯群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曾 玲 市商务局局长
李才能 市旅游文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鲁性东 市旅游文体局局长
唐 岗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田卫民 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欧其全 市应急局局长
沈祖亮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梁丽玲 市统计局局长
叶海源 市金融办主任
谢 文 市人防海防办主任
杨智军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苏矿峰 市海洋局局长
莫华福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蒋 昆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梁振威 市国资委主任
窦兴明 市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
何如青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陈润珍 市气象局局长
黄尚书 市税务局局长
李安洪 合浦县县长
裴相春 海城区区长
梁 田 银海区区长
龙起云 铁山港区区长,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主任
陈京燕 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黄兴焕 北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韦 宏 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刘忠广 北海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廖克辉 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
朱 昊 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市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徐华福 市信息中心主任、市大数据研究所所长
李培政 北海日报社社长
翁华斌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杨 波 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总经理
吴富强 中国移动广西北海分公司总经理
李 静 中国联通北海分公司总经理
张西山 广西广电网络北海分公司总经理
刘方宁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分公司总经理
杨 涛 北海东信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沈 伟 广西京东云浩云计算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重点工作推进专责小组具体负责专项业务推进。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蒋同根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副处级领导参与办公室工作,并选派一名科级干部参与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实行不驻点办公方式,涉及相关部门职责工作由各部门研究处理,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集中研究。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提出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数字北海”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汇总“数字北海”建设总体需求,组织研究“数字北海”建设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指导协调“数字北海”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研究提出“数字北海”建设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建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召开“数字北海”建设工作的各类会议,及时发布工作信息。组织开展“数字北海”建设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数字北海”建设考核评价具体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点工作推进专责小组
按照各单位工作职能,设立七个重点工作推进专责小组,负责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重点工作推进专责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1.智慧城市建设及数字经济发展专责小组:制定我市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方向。统筹加快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我市数字经济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组长:黄江,副组长:李克纯,陈勋。专责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承担专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实、李逢春、蒋同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桢、韦宏、朱昊同志兼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2.智慧政务工作专责小组: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全面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努力构建政务数据治理新模式,切实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
组长:黄江,副组长:张实、陈建群、莫华福。专责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承担专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莫华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庞光强(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朱昊同志兼任。(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府网管中心)
3.“数字平安北海”建设专责小组:统筹推进我市建设“数字平安北海”工作,协调解决我市建设“数字平安北海”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组长:李伟章,副组长:李泽进、曾艳、唐海波、王普明。专责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承担专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普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敬智(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市综治中心负责人)、罗信科(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政委)、田正明(数字广西集团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同志兼任。(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4.智慧健康北海信息化项目建设专责小组:统筹推进我市智慧健康北海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落实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任务。
组长:陈勋,副组长:李逢春、唐岗。专责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专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唐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伟春(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管芹漓(京东项目管理总监)同志兼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5.北海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责小组:统筹推进我市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工作,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
组长:陈勋,副组长:李逢春、杨桢。专责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专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满珊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朱昊、刘方宁同志兼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6.智慧广电专责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建设,研究制定工程推进重大政策措施。
组长:欧余军,副组长:陈建群、李才能。专责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文体局,承担专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才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朱起伟(市旅游文体局四级调研员)同志担任。(牵头单位:市旅游文体局)
7.中国—东盟信息港推进专责小组:统筹推进我市中国—东盟信息港基地建设工作,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中国—东盟信息港和广西数字经济建设北海示范区。
组长:陈勋,副组长:李逢春、杨桢。专责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专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满珊伟、朱昊同志兼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四、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2.领导小组会议负责审定“数字北海”建设全局性、战略性重大事项,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要求研究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3.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组长主持,出席人员为组长、副组长、各成员。根据会议议题,可以邀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县区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4.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出席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审定。
5.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由组长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分送市委主要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主送各成员单位,抄送与会议议定事项有关的市级其他部门及相关县区。
6.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会议牵头单位,负责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起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材料,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数字北海”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
2.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重大事项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各类会议议题和参会人员,根据领导小组领导指示或者实际工作需要拟定。
4.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阅签发,抄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主送各成员单位,抄送与会议议定事项有关的市级其他部门及相关县区。
(三)重点工作推进专责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专责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重大事项按程序报专责小组组长审批。
2.专责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各类会议议题和参会人员,根据专责小组领导指示或者实际工作需要拟定。
3.专责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由专责小组办公室主任审阅签发,抄报专责小组组长、副组长,主送各成员单位,抄送与会议议定事项有关的市级其他部门及相关县区。
(四)重大事项研究报告制度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数字北海”建设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和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五)督查督办及信息报送制度
1.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督查督办制度,确保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领导小组领导指示批示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数字北海”建设的重点规划实施、重大政策落实、重要改革举措落地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的专项督查。
3.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骨干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等联络工作。每季度最后1个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信息材料。
(六)其他
1.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推进专责小组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分别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工作推进专责小组办公室所在部门代章。
2.今后,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需调整,涉及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涉及其他厅级领导的,由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自行发文;涉及其他成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同意后自行发文,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3.因工作需要需增加重点工作推进专责小组的,负责牵头推进该项工作的单位经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