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北海市高速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9〕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高速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2月4日
北海市高速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自治区政府陈武主席、费志荣副主席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高速铁路(以下简称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在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完成隐患清理整治任务,为2020年春运和日常运输创造安全的铁路外部环境。为做好有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入开展我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消除隐患、集中整治、改造提升、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措施,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开展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针对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路地联动工作机制,彻底整治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切实改变我市辖区内铁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全力打造我市铁路沿线“净化、美化”的良好形象,确保我市高铁运行安全。
二、工作任务、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主要任务
1.彻底清理铁路地界红线内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问题,实现红线内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全部清零;2.全面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乱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隐患,并落实有效的防护监控措施;3.全面加强高铁沿线安全管控,消除易燃易爆、影响线路基础稳定、危险物品侵害等突出隐患,实现依法依规有序治理;4.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铁路单位、公安机关建立健全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工作体系及长效机制。
(二)整治区域
高铁用地红线、高铁安全保护区和高铁沿线100米控制区范围内。
(三)整治内容
1.清理铁路地界红线内特别是高架桥底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依法拆除轻质材料违章建筑物、彩钢瓦棚和超高建筑物;2.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乱搭乱建、乱排乱放、乱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3.清理邻近铁路、可能被大风刮起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塑料大棚、防尘网、地膜、气球、塑料袋、宣传横幅、广告布等轻质漂浮物,清理、修剪、拆除影响线路安全或行车瞭望的树木等障碍物;4.清理拆除铁路沿线废弃杆塔、上跨线路等设备设施的违法设置,整治不安全易倒落物品;5.依法整治铁路附近从事排放粉尘、烟尘等生产活动,以及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6.大力整顿规范在铁路沿线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7.清理整顿铁路沿线违法违规取土、挖沙、采空、抽水、排污等作业;8.严禁铁路沿线放养牲畜、烧荒等行为。
(四)时间安排
1.集中整治阶段:在2019年10月上旬已排查出281处隐患(含22处突出环境隐患)的基础上继续排查并列表,做出整改方案,12月8日前完成22处突出环境隐患整治,12月13日前基本完成高铁路安全保护区内281处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2020年1月8日前,完成全市高铁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2.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月8日后,落实有效的长效防护监控措施,加强铁路沿线巡查,严控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乱排乱放等问题零增长。
三、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为确保本次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期完成,成立北海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护路办、市铁建办主要领导以及钦州车务段各1名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1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中央、自治区批示精神的落实,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我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铁建办)。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强化部门协作和工作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要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高铁沿线各县、区政府承担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按照整治任务、内容和时间要求,统筹抓好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整治。要与广西沿海铁路有限公司车务段、工务段、电务段、供电段共同推进前期排查发现的高铁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按照 “一事一策”的原则,重点清理整治突出安全隐患,并坚持“边整边查,边查边整”,确保隐患彻底治理按时完成任务。
广西沿海铁路有限公司基层站段负责对高铁红线内和红线外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铁路红线内的隐患整治工作由铁路部门具体负责,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配合;铁路红线外的隐患整治工作由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具体负责,铁路部门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联合协作,共同整治铁路外部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并及时将整治进度情况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市铁建办)汇总。
四、建立机制、长效管理
(一)建立“双段长”责任制
高铁沿线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基层站段依据《条例》,建立“双段长”责任制(名单详见附件2),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钦州车务段分管领导共同作为北海市段长,沿线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市护路办、铁建办、综合执法局、北海火车站、合浦火车站主要负责人为副段长;沿线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北海火车站、合浦火车站主要领导共同作为县区段长;沿线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主要领导和车间(线路)或(路桥)主任共同作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段长;村(社区)主要领导和工区(路桥)工长共同作为村(社区)段长。
“双段长”之间要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及时会商和处置相关问题。任何一方段长在发现问题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同级段长,双方共同进行现场确认并及时安排处置,对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段长。“双段长”负责巡查、会商、处置及上报信息等有关工作,定期巡查线路,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及时处置并上报情况,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影响高速铁路安全运行的隐患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隐患问题再次发生。
(二)建立高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条例》,落实铁路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建立高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牵头部门负责解决铁路安全重大问题,深入研究部署属地高铁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隐患清理整治工作的衔接问题,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条例》落实和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高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情况于12月12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隐患销号制度
各县、区政府会同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基层站段对排查出的高铁沿线安全隐患问题,按“一事一策”建立治理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治措施、完成期限,实行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各县、区政府、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各站段于每周三前将隐患整治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检查考核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综合治理工作不重视,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滞后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者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市应急局要将全市开展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情况纳入市安委办制定的《2019年度县、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考评。
相关县区政府、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各基层站段分别于12月6日、12月23日前,向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属地高铁环境隐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交通运输局(铁建办)朱伟生2057069 13878983838
传真:2052769 电子邮箱:bhtb2057069@126.com
附件:1.北海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北海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双段长”各段人员名单
3.北海市突出环境隐患问题汇总表(22处)
4.南宁局(北海)高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总表(281处)
附件1
北海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勋 副市长
副组长:黄家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莫华福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护路办主任
何小龙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铁建办主任
何家雄 钦州车务段副段长
成 员:钟景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 坚 市公安局副局长
秦明松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杨朝单 市应急局副局长
满珊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章 冰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润龙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 斌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汪荣礼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梁 勇 市水利局副局长
韦克天 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
夏 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许 辉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范虎林 合浦县副县长
邓章辉 海城区副区长
余昌华 银海区副区长
陈代军 北海火车站站长
李道明 北海铁路公安处副处长
孟 军 钦州工务段副段长
张积胜 钦州电务段副段长
李勇军 钦州供电段总工程师
北海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铁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铁建办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护路办1名负责人、广西沿海铁路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各1名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主要负责全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县、区开展高铁环境安全隐患清理整治工作,并做好相关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北海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级联络员,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
北海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双段长”各段人员名单
一、北海市
段 长:陈 勋 副市长
何加雄 钦州车务段副段长
副段长:莫华福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护路办主任
何小龙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铁建办主任
杨志军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范虎林 合浦县副县长
邓章辉 海城区副区长
余昌华 银海区副区长
陈代军 北海火车站站长
郭学光 合浦火车站站长
二、合浦县
段 长:范虎林 合浦县副县长
郭学光 合浦火车站站长
(一)党江镇
段 长:廖丽莉 党江镇镇长
潘喜文 车间(线路)主任
1.亚桥村
段 长:许家权 党江镇亚桥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2.九坡村
段 长:龙先锋 党江镇九坡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3.流星村
段 长:满道琳 党江镇流星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二)廉州镇
段 长:庞大锋 廉州镇镇长
潘喜文 车间(线路)主任
1.禁山村
段 长:黄小明 廉州镇禁山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2.杨家山村
段 长:张家富 廉州镇杨家山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3.插龙村
段 长:何瑞佳 廉州镇插龙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三)星岛湖镇
段 长:李佳振 星岛湖镇镇长
潘喜文 车间(线路)主任
1.坭江村
段 长:吴钐远 星岛湖镇坭江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2.珊瑚村
段 长:马宗远 星岛湖镇珊瑚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四)沙岗镇
段 长:莫彬昌 沙岗镇镇长
潘喜文 车间(线路)主任
1.田寮村
段 长:刘远育 沙岗镇田寮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2.浦江村
段 长:潘能武 沙岗镇浦江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3.双孖村
段 长:庞丽玉 沙岗镇双孖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五)乌家镇
段 长:孔祥云 乌家镇镇长
潘喜文 车间(线路)主任
1.乌家村
段 长:张业伟 乌家镇乌家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2.丹田村
段 长:张英军 乌家镇丹田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3.瓦联村
段 长:黄明宣 乌家镇瓦联村支书
陆经义 工区(线路)工长
三、海城区
段 长:邓章辉 海城区副区长
陈代军 北海火车站站长
(一)高德街道办事处
段 长:陈均昌 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海青 车间(路桥)主任
1.马栏村
段 长:许利英 高德街道办事处马栏村党支部书记
秦建刚 工区(路桥)工长
2.翁山村
段 长:庞强珍 高德街道办事处翁山村党支部书记
秦建刚 工区(路桥)工长
(二)驿马街道办事处
段 长:郑小春 驿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海青 车间(路桥)主任
1.驿马村
段 长:劳英洋 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党支部书记
秦建刚 工区(路桥)工长
2.白屋社区
段 长:梁庆南 驿马街道办事处白屋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秦建刚 工区(路桥)工长
3.银湾社区
段 长:郑绍霞 驿马街道办事处银湾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秦建刚 工区(路桥)工长
四、银海区
段 长:余昌华 银海区副区长
陈代军 北海火车站站长
(一)银滩镇
段 长:梁 锋 银滩镇镇长
于海青 车间(路桥)主任
1.贵兴社区
段 长:林海兴 银滩镇贵兴社区主任
秦建刚 工区(路桥)工长
2.新村社区
段 长:徐 和 银滩镇新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秦建刚 工区(路桥)工长
3.和兴村委
段 长:陈 伟 银滩镇和兴村党总支部书记
秦建刚 工区(路桥)工长
(二)平阳镇
段 长:伍 冾 平阳镇镇长
于海青 车间(路桥)主任
1.平阳村
段 长:林 贵 平阳镇平阳村村委主任
秦建刚 工区(路桥)工长
2.包家村
段 长:蔡道健 平阳镇包家村村委主任
秦建刚 工区(路桥)工长
3.赤东村
段 长:李福建 平阳镇赤东村村委主任
秦建刚 工区(路桥)工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