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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北海市2019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31 08:59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2019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问题的整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31日                                                      

  北海市2019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问题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北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情况的通报》(桂环函〔2019〕1302号)的批示要求,为尽快落实我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文件要求,以陆源污染物源头控制为核心,着力提高水环境监管能力,实现近岸海域各环境功能区海水水质达标,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在清理整治污染源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二、整改目标

  根据桂环函〔2019〕1302号文件指出的5类问题,逐一梳理,逐项整改,严格把控整改质量。2019年8月底前,廉州湾海水质量下降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完成对北海市南海洋石英砂有限公司、地角桥、金银鹰纸业、沙田码头、党江污水处理厂等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废水达标排放;印发实施《北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海上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到2019年底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达到95%以上;41个直排入海排污口达标率90%以上;完成水产养殖“禁养区”清理;基本消除非法采砂行为。

  三、整改任务

  (一)局部海域水质下降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问题

  1.基本情况。

  第一期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北海市20个监测点位中,近岸海域海水优良点位(一类、二类水质的点位)比例为90%,比2018年同期下降10个百分点,总体水质下降。下降的海域主要分布在廉州湾,即GX015(位于南流江入海口附近廉州湾海水养殖区上)和GX025(位于外沙岛附近的北海港区上)监测点位所在海域水质均从去年同期的二类下降至今年的三类。

  2.整改工作任务分工。

  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分别负责牵头排查GX015 、GX025点位海域水质下降问题,重点排查船舶、水产养殖、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等污染源,制定整改方案,加紧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我市局部海域水质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牵头单位: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业与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海洋局、北部湾办,北海海事局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园区污水排放问题

  1.基本情况。

  (1)市红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严重滞后,至今未完成提标改造工作,远超出“水十条”要求的2017年底前、自治区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的任务期限。目前,尾水中磷、氮、悬浮物等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现象普遍。

  (2)北海工业园区、合浦工业园区、北海高新区、北海综合保税区A区等4个产业园区均依托市红坎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各园区工业污水成分复杂,氮、磷浓度远高于红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成为影响红坎污水处理厂尾水出现超标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

  (3)大冠沙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运行且管理混乱。

  (4)合浦县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转,不能满足处理量需要,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西门江。

  (5)铁山港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仅10%左右,运行负荷率低,配套管网不完善。

  2.整改工作任务分工。

  (1)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投公司负责督促红坎污水处理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该项目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工程环保验收、8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市红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红坎污水处理厂负责制定氧化沟更新改造方案,并尽量缩短工期;市城投公司负责制定改造期间的污水减量处理方案,这2个方案须于7月26日前报市政府审定。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技术指导,合浦县政府、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市红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配合,做好市红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开竣工。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红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整改时限: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2)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配合,加强对北海工业园区、合浦工业园区进入市政管网工业源污水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一律严处,直至取缔。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对园区排污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排放污水达到市红坎污水处理厂设计的进水水质要求。合浦县政府负责合浦工业园区企业的监管。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家钦、严廷宇负责督办。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7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立即启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开竣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督配合。

  牵头单位: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新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2019年7月底前。

  (3)市市政管理局督促北海银投公司加强大冠沙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完善监控管理系统和日常维护巡检,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北海银投公司尽快完成大冠沙污水处理厂近期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督促北海北排公司加快推进大冠沙再生水厂建设,确保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尾水得到进一步处理。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北海银投公司研究制定大冠沙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尾水排放方案,于2019年7月22日前报市政府审定。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银海区政府、北海银投公司、北海北排公司

  整改时限:按照市政府审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配合,做好大冠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开竣工。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北海银投公司

  整改时限: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4)合浦县政府须于2019年底前完成合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于2020年底前完成县级污水处理厂(二期)改造任务并投入运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指导,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管。

  牵头单位:合浦县政府

  责任单位: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合浦县市政管理局

  整改时限: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5)铁山港区政府须于2020年上半年前完成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监督指导。

  牵头单位:铁山港区政府

  责任单位: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铁山港区路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

  (6)市本级财政预算为全市已完成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各镇安排专项资金各100万元,共计1700万元,用于补助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一县三区政府务必于2019年全面开工建设镇级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按时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按照建设计划时间节点完成。

  (三)部分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出现反弹,超标排放问题

  1.基本情况。

  我市加强了41个直排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对其中的32个排污口实施了截流或封堵,但部分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出现反弹。2019年第一季度监测发现,三千海南、地角桥、七星江、金银鹰纸业、沙田码头、党江污水处理厂(政府旁)、党江污水处理厂(旧粮所)等入海排污口截流不彻底,废水均超标排放。

  2.整改工作任务分工。

  (1)三千海南市政排污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推进大墩海污水泵站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按时按质建成,2019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在泵站建成运行前,市市政管理局(市排水处)做好截污抽排工作。市城投公司须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大墩海污水泵站项目建设,确保该片区污水实现高效收集处理。市排水处作为美景路污水管道、三千海南市政排污口治理工程项目业主并按应急项目实施,须于2019年9月前完成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排水处、市城投公司

  整改时限:2019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2)地角综合排放口。

  市市政管理局做好地角综合排放口截流整治后续工作,加强泵站运行管理。海城区政府加强该片区水产加工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并长期坚持。

  (3)七星江市政排污口。

  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组织排查水质超标原因,做好截流整治或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4)金银鹰纸业市政排污口。

  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制定北海工业园区污水减排、达标、雨污分流整改方案并于2019年7月22日前报市政府审定。负责指导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金银鹰纸业市政排污口整改工作,督促其尽快完成。市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家钦、严廷宇负责督办。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海城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并长期坚持。

  (5)沙田码头市政排污口。

  合浦县政府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组织排查水质超标原因,做好截流整治或达标排放;加强沙田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市市政管理局加强指导。

  牵头单位:合浦县政府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9年7月底并长期坚持

  (6)党江污水处理厂(政府旁)市政排污口。

  合浦县政府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组织排查水质超标原因,加强附近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党江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达标排放尾水。市市政管理局加强指导。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7月底并长期坚持。

  (7)党江污水处理厂(旧粮所)市政排污口。

  合浦县政府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组织排查水质超标原因,加强附近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党江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达标排放尾水。市市政管理局加强指导。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7月底并长期坚持。

  (8)北海市南海洋石英砂有限公司排水口。

  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北海市南海洋石英砂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达标排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铁山港区人民政府、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并长期坚持。

  (9)市红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

  市市政管理局督促上实环境控股(北海)有限公司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处理后的尾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红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0)合浦船厂市政排污口。

  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组织排查水质超标原因,做好截流整治或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较为薄弱问题

  1.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尚未对养殖水域有效划分适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大量养殖用海未纳入海域管理,无证养殖现象较为突出。池塘养殖废水、清於於泥直排现象还较普遍,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

  2.整改工作任务分工。

  2019年8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海洋局配合,尽快将《北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实施。县(区)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并2019年底前完成水产养殖“禁养区”清理整治,市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县(区)政府发展水产健康养殖,清理整治水产养殖废弃物和养殖排水口,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20日。

  加强海上非法养殖活动的清理,严厉打击违法占海、圈海养殖行为,减少非法养殖污染影响。

  牵头单位:市海洋局

  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20日。

  (五)海上违法采砂打击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1.基本情况。

  廉州湾等海域存在违法采砂活动,执法监控力度有待加强。

  2.整改工作任务分工。

  (1)重点加大对廉州湾、铁山港海域违法采砂活动的执法监控力度,采取联合执法等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有效打击违法采砂活动。市海洋局牵头制定我市海上非法采砂专题整改方案并于2019年7月22日前报市政府审定。一县三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须按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辖区非法采砂整改方案并认真实施,重拳整治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各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打击海上非法采砂工作。北海海事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等部门配合,做好合法航道疏浚施工船舶登记报备工作,一县三区政府、涠管委做好辖区内登记报备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海洋局

  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北海海事局、北海海警局、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广西北海渔业基地管理处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并长期坚持。

  (2)加大对违法海砂上岸运输的监管力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广西北海渔业基地管理处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并长期坚持。

  (3)防止违规海砂进入建筑市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并长期坚持。

  (4)防止违规海砂进入建筑工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快速行动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的问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根据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压实责任、密切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合力推进整改工作。各牵头单位和一县三区政府要制定实施细案,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监督,积极推进

  每月30日前各牵头单位汇总各责任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报送市督考办和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8月15日前形成阶段性整改进展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加强监督问责,对在推进整改工作中因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等未能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加强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