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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北海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1 17:04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28日                                           

北海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源头上治理扬尘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2017年全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7〕23号)及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举办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有关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城乡建设管理大会战,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突出“政府统领、部门联动、分工负责、高效有序”的原则,重点开展建筑散体(指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散体、流体物料)密闭化运输、建设工地绿色施工、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等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持续提升我市城市空气质量。
  二、治理范围
  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以西建成区。合浦县、铁山港区、涠洲岛旅游区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海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克纯    副市长
  副组长:苏矿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游君宇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敬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明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  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逢春    市委督查室主任、办公室调研员
          李培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钟  林    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陈润龙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万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瑞海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周  龙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  安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谢  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邓章辉    海城区副区长
          周善琨    银海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提升年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主任由苏矿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游君宇、陈敬恩、林明豪、徐坚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统筹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办公电话:0779-2290968,电子邮箱:xdb2038179@163.com)。
  四、治理内容
  (一)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
  1.严厉打击建筑散体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违反管制时间和区域规定行驶等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从事建筑散体运输行为,督促车主按照《机动车行驶证》外廓尺寸(长、宽、高)要求自行恢复出厂原状,并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密闭化措施运输建筑散体;根据工作需要,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对运输撒漏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及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发布限行通告,自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未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密闭化措施的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在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以西建成区范围内行驶。外来建筑散体运输车辆进入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以西建成区的,需携带相关手续向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咨询电话:海城交警大队0779-2092906;旅游区交警大队0779-2092952)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领取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结合《市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北海市整治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和货物脱落、扬撒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7〕115号)要求,重点在北铁一级公路机场路口和迎宾大道太平洋1号执勤点设卡检查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和建筑散体运输车辆,遏制违法超限车辆进入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以西建成区,无洒漏污染道路;非法改(拼)装运输车辆恢复出厂原状的,市交通运管部门根据市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发放《营运证》;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处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起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建筑散体运输实行公司化运营、密闭化运输等具体要求,上报市政府审定后颁布实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严格审核各类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堆放、回填计划,依法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二)推行建设工地绿色施工
  严格落实《北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办法》(北建施〔2015〕9号),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设置高度不低于2.0米的围墙或者彩钢围挡,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灰砂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施密闭处理;对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处理、设置高压冲洗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责令不符要求的建设工地停止车辆运输,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输。
  对各类建设施工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工地项目清单、台账,及时更新、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未按标准执行相关规定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处以罚款;逾期未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组织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签署保证书,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运输车辆的控制和管理,严禁超限超载;督促企业对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时定位监控、远程监控调度;将未签署保证书的企业名单,及时书面通知交警、城管执法、交通执法等部门;未签署保证书的企业,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撒漏的,由交警部门实施扣车处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
  1.增购主次干道大型清扫(洒水)车辆和宽度小于6米的道路、人行道及退红线区域清扫保洁小型机械车辆,扩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范围;指导、督促市场化环卫保洁公司保证清扫(洒水)车辆投入数量,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
  科学调整清扫保洁车辆作业时间和次数,合理增加车辆清扫班次,主要道路白天清扫作业时间为4:00-11:00,14:00-17:00;晚班清扫作业时间为18:00-23:00。
  安排洒水车辆每天对主次干道进行至少2次洒水降尘作业(雨天除外),作业时间为4:00-7:30,12:30-14:30,每月对主次干道路面进行1次冲洗除污。
  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大型清扫(洒水)车辆、小型机械车辆运行维护经费,确保机械化清扫保洁、洒水降尘作业持续开展。(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2.控制新建道路绿化项目的回填土规范施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2008年10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129号)第5.0.5条的要求施工,绿化带、花坛(池)内的泥土土面要低于边缘石10cm以上,树池周围的土面要低于边缘石;对未移交的道路绿化回填土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使其达到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市园林管理局对已接收管理的道路绿化带、花坛(池)、树池等回填土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使其达到规范要求;对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树位空缺、绿化带黄土裸露进行补植补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辖区环卫保洁部门开展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指导辖区环卫保洁部门做好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收集、清运、消纳和管理。(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四)开展建筑散体运输撒漏专项整治
  1.指导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大队)依法查处建筑散体运输车辆泄漏、遗撒或者车辆轮胎带泥污染路面等行为;依据《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扣押车辆、责令清除被污染路面、处以罚款等方式严管重罚。
  成立市联合执法队(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队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秦明松同志兼任,副队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椿明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统筹开展建筑散体运输撒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电话:0779-2650031,电子邮箱:cgzfjglk031@163.com)。
  市联合执法队由4组执法人员组成,依照属地管理原则,海城区和银海区各2组。其中,海城区每组由城管执法队员4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3人)、市交警支队队员1人、市交通执法支队队员2人组成;银海区每组由城管执法队员4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银海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3人)、市交警支队队员1人、市交通执法支队队员2人组成。(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为扬尘污染治理提供经费保障,及时拨付各项整治费用;“数字城管”项目未建成前,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通信部门在重点管控路段、监管工地等位置安装监控摄像头,重点打击车辆运输撒漏行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落实联合执法人员,上报执法人员信息,并统一到市联合执法队报到,共同开展日常机动巡查和定点设卡检查工作。整治期间,执法人员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得无故缺勤。如需请假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加盖公章)。(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时间安排
  时间范围:2017年8月底至2018年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8月底至2017年10月初)
  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和分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面开展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建设工地绿色施工、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等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整治扬尘污染源,扎实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10月初至2017年12月底)
  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细化治理标准,深化治理成果,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扬尘污染治理向纵深发展。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纠正,确保治理举措扎实有效。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月初至2018年2月底)
  由领导小组组成验收工作组,采取听取报告、现场检查等方式,验收整治成效,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成果,构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扬尘污染治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完善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定1名领导和具体科室负责人专职负责,根据单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制订细化方案,调配人员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全力推进治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各项治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开辟专栏、制作简报等形式,重点宣传建筑散体密闭化运输、市场化运营等新举措,曝光存在建筑散体运输撒漏问题的建设业主、施工单位、车主(司机),鼓励群众举报扬尘污染行为;各有关单位应当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利用单位或主次干道上的LED屏滚动播放,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
  各有关单位(含市联合执法队)在治理扬尘污染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专门工作台帐,采取半月一报制度,即在每月15日和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提升办”汇总,同时建立各专项整治微信群,方便工作。
  (四)强化督查
  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或暗访,跟踪落实领导交办、举报投诉、媒体关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未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以及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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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各部门,北海军分区,驻市部队,武警北海支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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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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