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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7-2025)》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2-20 09:33     文章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制定规划的背景

2017年国家多部委联合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详细的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方向和目标。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旨在建立起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时代乡村。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2月,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勾绘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蓝图,其中实现农村环境生态宜居的目标尤为重要。

二、制定规划的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20185号)的行动目标要求: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三、北海市农村环境现状、存在问题及开展整治的必要性分析

(一)北海市农村环境现状

农村空气质量现状农村空气质量整体向好北海市环境空气例行监测采用地面自动监测系统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采用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方法。通过全年监测结果显示,北海市四个监测站点监测到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良好,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SO2NO2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浓度限值,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和一氧化碳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

农村水环境质量现状北海市地表水常规监测结果显示,五个监测断面水质从2015年到2016年达到Ⅲ类及以上的达标率保持不变,西门江2015年的劣Ⅴ类水质在2016年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整体水质还有进一步的改善空间,截至2016年底,监测断面检测的水质污染影响因子主要为氨氮和总磷。

根据2016年和2017年北海市农村试点监测情况反映,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状况相对较差,主要污染物为pH、亚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引起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氮超标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村民的生活污水、垃圾随意倾倒,导致生活污水下渗造成饮用水源的污染;二是农田灌溉用水、畜禽养殖的污水以及动植物腐蚀等渗透作用影响,pH超标可能是北海市合浦县地下水所赋存的岩性所致。

农村土壤污染现状根据2016年和2017年北海市农村试点环境监测点位对农村土壤监测结果,北海市合浦县农村地区试点监测点位的土壤环境质量情况一般,涉及到的监测指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污染状况主要以轻微污染为主,还有小部分轻度污染,农村土壤环境质量还需要继续改善。

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北海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进入良性循环的经济体系和社会体系,生态结构和功能日趋和谐,逐步建立起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经济结构、产业体系、生态环境系统和社会管理体系;资源高置换化、产业高效益化、流通高节能化、环保高质量化、社会高和谐化、管理高现代化的农村生态环境系统。

农村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状况2016年和2017年北海市对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位点进行了整体环境状况评估,利用农村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给出了相应的评分。北海市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综合状况有所好转,环境质量状况达到良的标准,虽有轻微污染,但生态环境良好,基本适合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

(二)北海市农村环保工作的主要问题

虽然北海市农村环保工作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农村生态环境现状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但是农村环境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农村环境状况还有一定的改善空间。主要表现为:

1农村空气质量需要进一步关注

1)农村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向好。

2017年北海市农村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其中SO2NO2O3CO这四种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满足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其中PM10PM2.5的一级达标率分别达到75%95%以上。空气质量指数稳定在95,农村整体空气质量向好。

2、农村散乱违规秸秆燃烧仍存在。

北海市农村地区依然存在个体单位私下进行的秸秆燃烧行为,部分人民群众抓执法时间差进行违规操作,这也映射了北海市在农村秸秆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宣传和政策支持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大气防控工作任重道远。

北海市尚未形成大气污染物联防联控工作合力,同时也没有形成覆盖北海市全部县区乡镇的大气污染监测体系,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薄弱,船舶和道路施工移动源的治理需要加强,在特定地区中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力度上面有待加强。北海市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监测工作需要得到加强,特别是靠近北海市各大工业区的乡镇一级应在工业区周边设立特定工业区排放污染物种类的大气监测站点对敏感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进行把控。

2农村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存在。

近年来,北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下降。2013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为100%,而到了2014年、2015年水质达标率分别降至25%75%2016年虽然有所回转但是水质达标率保持得不够稳定,其中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和总磷。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依然存在,根据相关测算到2020年,合浦县COD排放量将达到28372吨,氨氮将达到2065吨,约为现状排放量的1.5倍。随着合浦县人口及城镇化发展,该县境内的南流江水质将面临考验;铁山港区COD排放量将达到10007吨,氨氮排放量达到452吨,境内南康江等水体的水环境质量和经济发展的矛盾将日益突出;海城区和银海区的旅游业将持续快速发展,境内冯家江、七星江水体等水体水环境治理压力加大。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依然存在。农村生活污水、养殖废水散乱排放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地下水环境保护与修复压力较大,北海市已经发现由于地下水超采引起海水入侵,致使地下水水质下降的现象。目前地下水环境质量除pH值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浓度也均有明显上升趋势。其中禾塘和银海区地下水为III类水以下,其主要污染指标为亚硝酸盐和氨氮。

北海市农村供水安全隐患较大。目前,北海市以乡镇为单位建成千吨万人水厂16个,并以此为中心向周边农村覆盖,远郊部分偏僻乡村地区采用分散式供水。北海市各乡镇供水工程服务人口为67.6万,截止2017年已基本实现自来水村村通的惠民工程。饮水工程中仅有14.6%的供水工程以地表水为供水水源,余下的85.4%的供水工程以地下水为水源。目前,由于地下水源地水源分散,已经建立的52个农村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数量还不能满足所有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需求,部分水源地尚未或没有条件建立保护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农村供水工程221处,全部配备净化设施和消毒设备。

北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不足。据测算,2016年北海市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7824.88万吨,其中全市生活污水处理量6805.41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约为86.97%,北海市生活污水处理大部分集中于针对城镇污水的处理,农村地区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北海市目前已有的1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尚不能够完全满足全市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需求,乡镇污水处理厂仅能满足乡镇建成区的区域污水收集于处理,针对大部分远郊村庄的污水收集则缺乏管网覆盖,尚未进行系统的污水收集处理。目前北海市已经建成使用的农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数仅有4个,不能满足北海市341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北海市主要的农村地区依然存在一定量的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或入海。北海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的覆盖需要进一步提升。

因此北海市需加强水体流域周边的农村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控农村生活废水直排入水体环境中;在农田灌溉方面应更广泛的引进节水技术、测土配方的施肥方法等科技手段,从主要源头上控制氨氮磷等物质未经处理直接进入自然水体,加快勘探处于使用中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勘测,并创造条件将水源地保护区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对已有的供水工程进行净化消毒设施的全覆盖检查,使所有供水工程均配套有相应的净化消毒设施。

3农村土壤环境质量需得到改善

目前北海市农村土壤环境状况较为一般,北海市目前针对农村土壤设置有共17个监测点位,所有监测点位均采用单因子评价法确定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连续两年的土壤监测数据显示,所有监测点位中有11个点位为轻微污染,占64.7%6个点位轻度污染,占35.3%。其中,镉、砷、铬和汞的超标情况较为普遍。汞最大超标为0.24倍,砷最大超标为1.52倍,铬最大超标为1.83倍。同时,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所属级别确定土壤环境质量指数值显示,北海市土壤环境仅为III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4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能力有待提高

农村垃圾转运处理能力有待提高。据测算,北海市2016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36.66万吨。白水塘垃圾处理厂2016年年实际处理垃圾量36.66万吨,北海市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100%运至该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处置,其中主要为城镇生活垃圾。合浦县自201711月开始对全县15个乡镇共3158个自然村的垃圾收运和29座垃圾处理设施和5座垃圾转运站的运营进行打包,正式实现市场化保洁运营,覆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地区,但目前的清运率仅为300/天,仅能实现50%左右的农村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行需要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高垃圾清运率。

北海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包括金海岸大道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100/日)、工业园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80/日),改造北部湾东路垃圾转运站(80/日)、改造云南路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80/日),及涠洲岛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35/日)、福成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50/日)、山口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20/日)、石康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20/日)。其中海城区、银海区共有生活垃圾中心转运站1座,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站10座(能力:48/座);铁山港区共有3座压缩转运站,日转运量100吨;市区日转运生活垃圾能力合计580吨。合浦县1座压缩转运站及配套5座收集站,日转运能力200吨。

目前北海市仅有一座生活垃圾处理厂,为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处理能力700/日,渗滤液处理能力250/日,目前北海市所有已建成的垃圾转运设施满载负荷转运的情况下,能够转运28.5万吨/年,尚不能满足北海市城乡日益增长的垃圾产生量。北海市急需加强白水塘垃圾处理厂的处理规模能力建设,并同步提高服务农村地区的垃圾收集站的建设,目前北海市有近40%的生活垃圾产自农村地区,应合理安排匹配相应的农村垃圾转运体系,以及农村分散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5农村畜禽养殖规范化程度不足

截至2017年年底,北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但是划定好的禁养区内畜禽养殖规模场和养殖专业户的搬迁、关闭工作任需要进一步解决。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配套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不够完善;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的程度不高;养殖场养殖规模的限制标准不完备;“农牧结合型”、“林牧结合型”、“种养平衡型”等生态养殖模式的推广不足。

6农村环保能力建设及环境监测能力有待提高

2016年北海市环境风险管理平台正式投入使用,该平台涵盖了风险源信息系统、风险等级系统、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系统、应急物资管理系统、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库、环境敏感点信息库、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管理系统、环境安全隐患跟踪管理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定位系统、环境风险分区防控管理系统等,该风险管理平台的建立标志着北海市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水平大大提升。但是北海市县区以下农村地区的环境监测、监察人员、业务用房、设备等与国家标准化要求还有差距,大部分乡镇地区未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与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不相适应,北海市环保能力建设范围尚未完全覆盖到农村地区。

北海市目前对地表水监测有南流江的南域、亚桥、江口大桥断面、武利江的东边断面、白沙河的高速公路桥断面、南康江的婆围村断面、西门江的老哥渡断面共5条河流7个断面,常规监测指标有24项。对牛尾岭水库、湖海运河东岭段、南流江总江口、洪潮江水库等水源地也开展常规监测,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严重不足,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的85种指标检测系统尚未完全建立。农村地区尤其是东部以及北部的乌家镇、西场镇、闸口镇等乡镇均未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农村地区的监控与预警配套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口饮用水安全存在极大隐患,城乡预警防范重大环境灾害的能力亟待加强。北海市尚未完全建立覆盖所有乡镇地区的监测网络,大气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推进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北海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分析

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国环保工作的重要领域,也是当前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北海市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依然存在众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北海市农村地区的水、大气、垃圾转运、畜禽养殖等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北海市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占北海市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的优质生活保障。而且北海市农村地区还保存着北海市最主要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农村和农业具有北海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因此有必要通过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农村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农村和农业的生态文明基础支撑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当中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近年来,随着北海市经济总量和增量持续上升,污染物新增量将剧增,排放总量也将出现不降反增严峻形势。水、气、土等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正处于关键突破阶段,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曙光已经初现。如何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稳定发展,让人民在生态优美宜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既是北海市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国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再到北海市层面,都一直在强调绿色发展和生态建设方针。这其中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保护农民群众身体健康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也是北海市生态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兼顾城市与农村地区的环境整治,才能最终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构建一套完整的长效机制,从生态系统层面上更好的解决环境问题。

三、制定文件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北海市农村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垃圾转运问题,农村面源污染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农村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

规划所编制的规划期为2018-2025年,基准年为2017年,分为近期(2018-2020年)和远期(2021-2025年)两个阶段,根据治理工作安排,把握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的原则,提出规划不同阶段目标:

近期(到2020年)目标,利用3年左右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以行政村为单元集中治理一批重点敏感环境区域的典型村庄,首先使一部分村庄的大气、土壤和水环境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并重点完成11个生态村建设申报,至少实现1/3建制村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

远期(到2025年)目标,在完成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再利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力争使所有区域内的村庄大气、土壤和水环境状况得到整体改善。

四、制定文件的任务

(二)强化监管-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继续落实《北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5)中对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围绕农村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保护治理、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水排放等重点领域,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提升北海市农村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市农村水环境治理基本达到优良,到2025年,全市农村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超采得到控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及主要湖泊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

(二)完善体系-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开展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与处理设施建设,包括垃圾箱、垃圾池等收集设施,垃圾转运站、运输车辆等转运设施等。实施村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示范区域建设,实现对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转运、集中处置,提倡资源化利用。推进县域农村环保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城镇垃圾转运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尽快建立统一的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转运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到2020年北海市100%的乡镇应配备有符合乡镇垃圾产生量的垃圾转运设施;93%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初步建立起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网络;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到2025年,建立和完善规范化、专业化的收运体系,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实现96%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三)建管并重-加速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加快农村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深入优化全市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布局,紧密推进乡镇及其下辖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加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扩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由主干管收集向支管同步完善,由单纯截流逐步向雨污分流城市排水系统完善;加快推进北海市辖区内已建的1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工艺,2020年底前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北海市全部乡镇建成区;实现北海市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覆盖率达到44.5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质量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质量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四)科学引导-大力推进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速推进规模化养殖。积极推行畜禽生态养殖,因地制宜推广“农牧结合型”、“林牧结合型”和“种养平衡型”等生态养殖模式,根据养殖场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养殖场的养殖规模,针对没有土地可以消纳相关畜禽粪便的养殖场必须要求配套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2020 年,全市农村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基本达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实现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开展农村小散养殖栏舍升级改造,在2025年左右实现农村小散养殖区域的粪污集中处理利用。

(五)多措并举-强化农村工矿污染治理与防范

清理淘汰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村级工业企业,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监管力度不一导致的工业企业“回潮”现象。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推进农村工业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和小微型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力争在2020年底前,摸清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未纳入有效监管的工业企业情况,并加以针对处理。优化农村地区工业布局,坚持农村工业企业集聚原则,推进农村工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引导一批属于相同产业门类和产业链高度关联的村级工业企业相对集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块状集结的乡村工业集群。针对北海市农村地区相对较普遍的烟花爆竹产业、水泥红砖等建材产业、高岭土矿产开发产业和造纸印刷产业等类别,优化工业发展布局,争取到2025年通过工业用地的置换、集中、改造,逐步将零散分布于农村地区的工业企业向各镇(街)工业区相对集中,促进农村地区工业布局优化调整,推行农村工业企业的统一管理和集中治污。

(六)示范引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防控、过程拦截、末端处理”的原则,大力推广农业生产“十大清洁技术”,着力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种植业生产模式转变,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优化肥料结构,减少化肥用量。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推广新型植保机械,推动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示范点建设。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大力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强管理,降低种植业面源污染。争取到2020年,在北海市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技术集成化、服务社会化的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升,单位防治面积农药使用量控制在近三年平均水平以下,逐年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总量;实现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林业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开展农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2020年底前,在全市率先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建成一个完整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同时初步着手推进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到2025年底前,进一步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同时,进一步实现北海市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

(七)创新机制-不断强化农村环保监管能力及生态建设。

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统筹城乡一体化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推行农村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在环保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和推广政府引导、村民自治的农村环保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农村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鼓励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环保工作。提高农村生态建设质量,积极开展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到2020年争取全市有累积150个自然村申请生态示范村创建,建立生态示范村创建项目库,并累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荐15-20个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生态示范村创建对象,到2025年累积350个自然村申请生态村示范村创建,并累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荐50-60个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生态示范村创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