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7日上午,受周家斌市长委托,孙大光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北海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草案)》和《北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等。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北海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草案)》和《北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等。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红杰、谢向阳,副市长毛艳琼、石昆,市政府秘书长常勇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