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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6 18:55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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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北海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中、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的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的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的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的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在关规定开展工作;

9、 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 年北海市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包括:本会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北海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3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7.5万元, 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1.08万元,增长34.6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0.03万元,为北海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8.57万元,增长34.1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工资增加。

2、其他收入 6.7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78万元,增长69.5 %,主要原因是;项目比上年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15.3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其他收入及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3.34%,基本与上年持平。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32.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2.68万元, 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5.73万元,增长3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6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3.73万元,增长30.3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工资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9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6.75万元,增长33.15%。其中:基本支出111.57万元,较2017年增加11.04万元,增长10.98%;项目支出119.10万元,较2017年增加45.7万元,增长64.66%;结余2.89万元。

北海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4.74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32%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本部门年初预算为 0万元,市防艾办核转防治艾滋病宣传项目经费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宣传项目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5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人员经费支出9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06万元、津贴补贴19.18万元、奖金2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1.78万元、伙食补助费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0.51万元、住房公积金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 公用经费支出1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3万元、水电费0.35万元、邮电费1.28万元、差旅费1.47万元、维修(护)费0.21万元、会议费0.23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工会经费0.94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支出0.85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与 2018 年初预算数相比,三公经费总支出减少1.21万元,降低 36.65%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9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我会1人,参加区红会组织的赴柬埔寨金边执行捐赠任务团组1个。开支内容包括:签证办理费用0.08万元,往返交通费0.40万元,住宿费0.24万元,差勤补助费0.26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8次。其中:接待2018年财政预算事业发展资金核心项目验收人员0.09万元,接待参加彩票公益天使阳光义诊活动人员0.08万元,接待区红十字会采风记者0.0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9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51.57万元,其中:专用设备20.09万元,通用设备27.37万元;家具用具4.1万元。单位价值5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会共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6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达到目标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1、开展红十字人道宣传:传播红十字运动和国际人道法,普及和宣传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传播红十字人道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指标值达10000人次,满意度95%

2、开展三献工作(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备普遍提高群众对三献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完成自治区红十字会下达的造血细胞入库扩容任务。无偿献血宣传5000人次,造干入库200人份,遗体器官捐献宣传达2000人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

3、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志愿服务。通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人们应急救护知识,改变急救观念,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从而达到减少伤亡的目的,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接受应急救护培训普及人数达1500人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2%

4、规范志愿服务管理,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志愿服务精神得到广泛传播,分专业志愿服务质量得到提高,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

5、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根据总会、自治区红会的部署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根据上级红会划拨救助物资及结合本会筹资情况,对受灾、困难家庭救助150户,所选择的受益人100%收到救助物资。

6、救灾备灾工作。建设和2支救援队伍,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队员对应急救援专业培训满意度达9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北海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北海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北海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