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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0 20:40     文章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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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北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配合和保障市有关单位来京招商引资并做好跟踪工作。
(二)配合和保障市有关单位进京引进人才。
(三)做好市领导,有关部门到北京公务活动的联络、接待、服务工作。 
(四)同国家各部委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政务联络,为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五)积极宣传北海投资环境,为北海招商引资造势。
(六)做好重大项目的跟踪、推进。
(七)利用北京平台,宣传北海的大好风光,拓展北海的旅游资源。
(八)协助市驻京信访维稳工作组做好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九)配合北京市做好首都社会稳定。
(十)为来京务工经商人员提供服务。
(十一)完成党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北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人员编制6人,在编人数5人。
 
第二部分:北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27.16万元,本年收入179.61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7.55万元,下降20.9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9.6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7.55万元,下降20.9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上年结转和结余276.6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8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1.3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99万元,增长1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总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144.05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支出的补助支出等)。
  2.项目支出37.25万元(主要是经常性专项业务项目)。
  3.年末结转和结余27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1.4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41万元(含人员工资、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等);项目支出50万元。比2018年预算总支出增加1.41万元,同比增长0.79%。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9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因此无基本支出决算数字。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联络处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没有安排经费。
  1、因公出国(境)没有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没有预算安排。
  3、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05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1.64万元,下降1.1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财政部门无纳入评价要求的项目。但已按要求编制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