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立法工作,1月10日至13日期间,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仁著带队,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水利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梅州市五华县、蕉岭县,河源市龙川县、东源县开展农村供水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就华城镇、鹤市镇、柳城镇,横岗村、芝野村、礤下村、牛脊背村等水厂供水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农户察看了供水水质、水压、水量情况,与用水户就用水情况进行了交流,并分别与梅州市、河源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厂代表、用水户代表就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价制定、水费收缴、“三同五化”建设等进行了座谈。
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有关处室,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农水农电处相关同志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