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水利部发文通报,广东省在财政部、水利部组织的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中,得分在90分以上,评价结果为优秀。
2021年,中央下达我省水利发展资金9.45亿元,省级以下财政等筹集资金14.76亿元,评价金额共24.21亿元,包括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11类项目,涉及20个地级以上市115个县(市、区)和部分厅属单位。
近年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强化绩效意识,做好资金分解下达、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运行监控等全过程管理工作。2021年,省水利厅联合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全省各级财政、水利部门高位推动,上下联动,齐心协力,高质量完成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评价结果认为,我省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完工项目总体运行良好,创新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水利部对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做准做实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为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