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申请人,以告知承诺制申办方式,申请办理“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一、二类)”事项,现庄重承诺如下:
(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一、二类)(告知承诺制申办)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三)认为自身能满足贵局告知的法定条件、标准和要求;
(四)未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使用放射性药品活动;
(五)上述陈述是本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一、二类)(告知承诺制申办)告知书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