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陈金龙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北铁综执 罚〔2019〕180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陈金龙驾驶车号为桂N95910车辆,运输货物为电线杆;从合浦往湛江方向行驶,于2019年9月30日10时05分,途经X285线K7+800M左侧时被我单位路政执法人员查获。经认定,该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解放牌,车轴和轮胎情况为4轴12轮。经检测, 该车车货总重为55.36吨,车货总重已超过限值24.36吨。陈金龙的行为属于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六条第(五)项: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陈金龙驾驶车号为桂N95910车辆,运输货物为电线杆;从合浦往湛江方向行驶,于2019年9月30日10时05分,途经X285线K7+800M左侧时被我单位路政执法人员查获。经认定,该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解放牌,车轴和轮胎情况为4轴12轮。经检测, 该车车货总重为55.36吨,车货总重已超过限值24.36吨。陈金龙的行为属于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1. 2019年9月30日经轴载检测电子汽车衡对桂N95910车辆进行检测的检测单(1份)。证明内容:桂N95910车辆经检测车货总重为55.36吨。
2. 2019年9月30日由本单位执法人员制作的勘验(检查)笔录(1份)。证明内容:确认该案件的违法事实。
3. 2019年9月30日由本单位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内容:确认该案件违法行为人和案件相关法律事实。
4.当事人自愿提供的桂N95910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证明内容:涉案车辆的信息。
5.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内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单位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
本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北铁综执违通〔2019〕180号),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对上述拟处理决定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1.2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30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19-10-16 |
处罚机关 | 北海市铁山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504MB17186127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海市铁山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504MB17186127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