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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8 来源: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合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合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合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4、负责应由合浦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负责应由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合浦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合浦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无下属单位,司法体制改革后,下设六大部:侦查监督部8人,公诉部13人,诉讼监督部10人,业务管理部9人,检务保障部22人,政治监察部3人,合计65人。

  我院现有编制69个,其中政法干警专项编制60个,机关后勤服务编制9个;2018年在职人员共65人,其中政法干警56个,机关后勤服务编工人9个。

  第二部分:合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合浦县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合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727.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7.09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1347.92万元增加379.17万元,增长28.1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27.09万元,为合浦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1347.92万元增加379.17万元,增长28.13%,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补发了人员增资及增加了聘用人员工资。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6.上年结转和结余132.0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5.7万元,增长24.17%,主要原因是第二批政法转移装备费结转。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728.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28.49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1322.23万元增加406.26万元,增长30.7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2.公共安全支出1728.49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1322.23万元增加406.26万元,增长30.73%,原因是以前年度应收款转做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30.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机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97.5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办案业务费支出和装备采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由社保发放。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4.结余分配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5.年末结转和结余130.6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装备费结转。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9.0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1322.23万元增加386.79万元,增长29.25%,增长原因是2018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和绩效增加,聘用人员工资增加,两房建设前期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30.95万元,项目支出578.07万元。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3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4%。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90.3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4%。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130.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75.07万元和其他检察支出3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0.9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8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98.79万元的141.64%。原因是2018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加和聘用人员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3.36万元的84.11%。原因是人员车补变化,水电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34万元的215.92%。原因是离休人员2018年调资。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7.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1040.3万元增加90.65万元,增长8.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13月工资,离休人员工资及补贴;日常公用经费103.7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66.07万元增加37.69万元,增长57.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邮费费、日常修理费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9.4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19.46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46万元,为两房建设项目前期经费。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追加基金19.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2.0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 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2.0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合浦县人民检察院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年初有3辆公务用车转隶到监察委),全年运行费支出42.06万元,平均每辆  4.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 次,人次18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国内批次12次,人次185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3.7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123.36万元减少19.6万元,降低15.89%。主要原因是:人员车补变化,水电费增加,比2017年决算66.07万元增加37.69万元,增长57.05 %。主要原因是:检察机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由县财政局按在编在岗人员平均人数每人0.6万元拨款,2018年我院在岗平均人数为84人(年底转隶19人到监察委),本年度将部分聘用人员工资列入了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无支出也需注明“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77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无支出也需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案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18年度XXX、XXX等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

  共组织对“XXXX”等XX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XXX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XXX”“XXX”等项目分别委托“XXX”“XXX”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XXX 项目自评得分为XX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二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二是……。XXX 项目自评得分为XX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二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二是……。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合浦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合浦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合浦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合浦县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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