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北海市工业企业扶持行动方案(再次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工业发展基础,促进工业企业上规入统,支持规上企业扩产增效,我局研究起草了《北海市工业企业扶持行动方案(再次征求意见稿)》。为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制定北海市工业企业扶持行动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天,自2021年6月9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止。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向市工信局反映。
市工信局电子邮箱及邮寄地址:bhzxqyk@163.com,北海市海信路谭屋小区四巷一号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邮编536000。
附件:北海市工业企业扶持行动方案(再次征求意见稿)
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1
北海市工业企业扶持行动方案
(再次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工业发展基础,促进工业企业上规入统,支持规上企业扩产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范围
新上规入统工业企业,包括新建投产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当年新增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当年上规入统后次年继续在库的工业企业,以市统计局确认为准)。
当年产值同比增长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市统计局确认为准)。
二、入统标准
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具体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入统时间以国家统计部门审批时间为准。
三、扶持内容
(一) 新增入库企业扶持
1.对于当年新增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当年新增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次年继续在库的,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
2.对于当年上规的工业企业,上规年度有贷款的,按当年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不含应急转贷利息)。
3.对于当年上规的工业企业,当年使用应急转贷业务服务资金的,应急转贷资金综合服务费不高于每日0.4‰。
4.对于当年上规的工业企业,在符合信贷及担保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则上给予最高300万元信用担保授信支持;对于提供抵押物的,根据抵押物评估价值,原则上给予最高1000万元担保授信支持。
(二) 企业扩产扶持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产值同比增长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资金扶持补贴。
(三)服务扶持
1.对达标未入统企业,由企业所在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指导企业办理入库手续,确保应统尽统。
2.对潜在上规企业(营业收入达到入统标准80%及以上),企业所属县区、园区要指导企业扩大规模,了解企业在用地、资金、厂房、设备购置、用工等方面需求。县区、园区层面能解决的,由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层面帮助解决;县区、园区层面无法解决的,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汇总并根据企业的需求情况,报请分管市领导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
3.对规上企业,在项目资金申报方面予以倾斜并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电力、融资、用工、用水、用气、物流等方面降低工业企业成本。
4.对当年上规的企业,当年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资金项目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奖补资金扶持,并优先享受政策咨询、投融资对接、企业培训、人才服务、法律援助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5.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每位班子成员联系指导1至2个县区或园区做好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联系服务辖区规下工业企业,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企业尽快上规入统。
6.表彰、鼓励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规上企业经营者,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北海市优秀企业家、优秀科技人才参评人选原则上从规上工业企业中产生。
四、申报程序
(一)入统申报
每年2-12月实行月度动态申报入统;规下转规上的工业企业在当年年底实行年度申报入统。各县区、产业园区负责组织、指导、服务达标企业报送入统申报材料到统计部门,统计部门审核后纳入规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
(二)扶持资金申报
1.符合扶持资金申报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园区管委会、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扶持资金申请。
2.园区管委会、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内容初审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企业名单函询市统计局确认,经审核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后,按程序拨付扶持资金。
4.对上规入统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予以适当经费支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工作推进经费分配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执行。
五、工作分工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工业企业上规入统企业扶持工作,下达年度上规入统工作要点,落实和兑现本行业企业扶持资金,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二)各县区、园区要加强摸排和培育工作力度,及时组织服务达标企业入统,按照属地原则,指导和受理企业入统申报和扶持资金申请,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三)市统计局每季度对全市新增入统企业情况进行通报,指导企业上规入统工作。
(四)市督查绩效考评办负责将上规入统企业扶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上规入统企业培育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立全市上规入统企业培育库系统并进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园区要深入企业开展摸排、梳理,将达标未入统工业企业和潜在上规工业企业纳入上规入统企业培育库并按月更新。对不愿意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原则上不得享受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资金各项扶持,不予受理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统计局,一县三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服务指导和宣传。统计、税务、工信等部门加强企业入统政策的宣讲,促使企业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积极主动做好申报入统工作。同时要通过门户网站、报纸等平台加强对扶持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宣传。(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税务局)
(三)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税务部门加强对工业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监管,严查偷、逃、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为推动企业上规入统营造良好的环境。(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七、扶持资金来源
工业企业上规入统扶持资金及扩产扶持资金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