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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公开征求《北海市促进旅游业疫后恢复发展的扶持奖励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17:58     文章来源:北海市旅游文体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旅游业的影响,加快旅游业疫后恢复发展,提高旅行社组团积极性和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品牌建设,我局拟定了《北海市促进旅游业疫后恢复发展的扶持奖励措施(征求意见稿)》,现予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报市政府审批。公示期为2020年8月21—9月1日。期间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形式反馈并留下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反馈单位:北海市旅游文体局(海城区贵州路35号)

邮 编:536000

电 话:0779-3036302

传 真:0779-3031960

邮 箱:zcfz666@163.com

 

 

 

附件:《北海市促进旅游业疫后恢复发展的扶持奖励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北海市促进旅游业疫后恢复发展的扶持奖励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旅游业的影响,加快旅游业疫后恢复发展,提高旅行社组团积极性和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品牌建设,对符合本政策条件且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导游)实施以下扶持奖励措施:

第一条 对旅行社组织游客总量进行奖励。对组织团队游客到我市旅游且年度游客总量排名在全市前五名的旅行社,分别一次性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第二条 对旅行社组织高品质旅游团进行奖励。凡组团在我市入住五星级酒店或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的,每位游客每天加5分,入住四星级酒店的,每位游客每天加3分,入住三星级酒店的,每位游客每天加1分;游客乘坐飞机到北海的,每位游客加5分,自驾车游客每位加3分,乘坐动车的,每位游客加1分;进我市收费A级景区或活动项目的,每位游客每个点加2分;以年度为计算周期,分别累计各旅行社年度总得分,对总分排名在全市前五名的旅行社,分别一次性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第三条 对优秀导游进行奖励。每年评选10名“金牌导游”、20名“银牌导游”、30名“铜牌导游”;对被评选为我市年度“金牌导游”、“银牌导游”、“铜牌导游”的执业人员,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

第四条 对品牌企业进行奖励。

1.对新增获评为国家5A、4A、3A级的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2.对新增获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酒店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3.对新增获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民宿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4.每年分别评选10家旅游诚信经营单位、10家旅游标准化示范性企业、10家优质旅游品牌明星企业和10家文明旅游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做重点宣传和对外推介。

第五条 奖励条件、资料提交及核验。

1.旅行社组团数据须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在团队业务窗口“国内游接待”或“入境游接待”栏中及时录入团队行程信息资料,系统化申报。对年度内因侵害游客合法权益受到行政处罚1次(含)以上的或是因侵害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游客投诉(有效投诉)3次(含)以上的,取消其当年奖励资格。

2.对新增获评的等级旅游企业和个人,须提交等级证书和批准文件复印件,核验原件。

3.市旅游文体局可以另行制定核验标准和细则,组织核验或委托第三方核验。

4.本政策奖励项目与我市其他扶持奖励政策同类型的,而且企业或个人己申请过奖补的,不重复计奖。

第六条 实施时限及申报时间。实施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各有关旅游企业和个人须于次年2月1日前向市旅游文体局申报,3月1日前核验完成并公示,按程序一次性兑现奖励。

第七条 资金来源。从市财政安排的年度旅游发展扶持资金中列支。

第八条 本政策由北海市旅游文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