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4号主席令公布,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总结我国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结合当前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境内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登记备案、活动规范、便利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管理服务工作的综合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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