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梁思奇
北海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文体设施“六个一”工程,农村文化事业硬件整体上了一个新台阶,大多数村委(社区)配备了球场、球台、戏台、农家书屋、文化室以及健身器材等。但“软件”建设未能跟上,“有建无管不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农村文化活动以市、区(县)组织的“文化下乡”为主,缺乏持续性,“内生性”差。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缺人和缺钱。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对合浦县、银海区、铁山港区12个镇(乡)160个村委(社区)发放的133份调查问卷显示,文体活动普遍存在“没人组织”的问题,加上缺乏运维经费,不少村委(社区)的设施处于闲置状态。“六个一”中包括“四硬二软”(一幢含农家书屋、文化娱乐室的综合楼,一个篮球场,一个戏台,一个宣传栏和一支文艺队,一支篮球队),组建有文艺队和球队的村委(社区)寥寥无几。此外,文体设施普遍布放在村委(社区)所在地,自然村屯极少,受惠者少。
尽管青壮劳动力转移导致的“空心化”,给农村开展文化活动带来了较大制约,实际上农民对文体活动的愿望很高。合浦县西场镇、银海区福成镇、铁山港区营盘镇一些村委的篮球队或排球队经常举办比赛。西场镇与营盘镇的村际排球赛有数十年的传统,每次举办都吸引众多村民观看,场景火爆。农村文体活动开展不好的地方,与镇(乡)和村(社区)“主官”不重视有着直接关系。由于基层事务繁多,文体活动既不纳入考核,领导也看不到,干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繁荣农村文化事业,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文化权利,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提高认识。县区党委、政府要提高站位,着眼于满足农民对更加美好生活的需要,加深对农村文化事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教育培训,扭转基层干部对文化工作不重视的现状。为了做到“学有榜样,做有范例”,切实推动这项工作,建议在全市或县区每年评选“农村文化发展先进乡镇”。
(二)保障人员和经费。加强统筹,从机制上解决“缺人、无钱”两大难题。一是市或县区在预算中安排经费,用于各镇(乡)村(社区)文体活动开展和设施维护;二是明确责任,量化指标,将每年文体活动开展情况纳入镇(乡)村(社区)干部工作绩效考核;三是推广银海区“区聘+乡管+村用”模式,给各村委配备文化协管员,专事文体设施管护和组织活动,落实专人专职。
(三)合理布局文体设施。从服务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以及文体活动的“集聚性”出发,把主要集中在村委的设施建设,延伸到自然村,不盲目追求“几个一”,按需而建。同时健全镇(乡)所在地的影院、戏院、灯光球场和群众广场等,为镇(乡)组织举办文化活动提供场地保障。
(四)抓“文艺队”和“球队”组建。
像抓“硬件”一样,抓好“六个一”中每个村委“一支文艺队、一支球队”的组建工作,可采取“以奖代补”,支持配备服装和器材,激发各村委开展文体活动的积极性。
(五)挖掘和用好文体人才。
由市旅游文体部门牵头,开展全市“农村文艺团体”和“农村文化人才”双普查,建档立案,在镇(乡)和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发挥农村民间文艺团体、文化能人的作用,各镇(乡)组织农村文体活动志愿者队伍。
(六)鼓励乡贤为农村文体活动出钱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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