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辖各基层党组织:
在建党100周年到来之际,为做好2021年“七一”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切实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关心与爱护,现就在2021年“七一”前夕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一)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工委管辖的党龄50周年以上的离退休老党员(荣获“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的老党员);
(二)党组织关系在工委管理的,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因重大疾病、各种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
二、慰问对象报送
(一)党龄50周年以上的离退休老党员由工委统一汇总慰问名单;
(二)困难党员由各单位向工委报送,原则上不能与2021年春节期间慰问对象重复,不能与2021年《市级困难党员名册》里的慰问对象重复。
三、慰问经费和形式
市直属机关工委将从管理的党费中安排专项慰问资金,对市直机关所有党龄50周年以上的离退休老党员和经审核确定后的部分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慰问。由各基层党组织提供单位账号,工委将慰问金以转账形式打入单位账号,各党组织代表工委进行上门慰问(选择部分对象由市领导、市委组织部领导及市直属机关工委领导上门进行慰问)。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走访慰问活动。各党组织要对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结合实际,认真筛选慰问对象,严格做好把关工作,做到既有代表性,又有典型性,真正发挥“雪中送炭”的作用。
(二)尽快上报慰问对象信息。请认真准确填写《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于2021年6月5日前发至邮箱jgdj2013@163.com,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确定市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七一”前夕慰问名单,工委按程序将慰问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三)各机关党委可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慰问方案,所需资金可从返还党费中开支。慰问名单报工委备案。
(四)要认真做好慰问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综合运用文字简报、信息报道、新闻图片等多种形式,及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北海机关党建网》的信息平台予以宣传。
未尽事宜,请与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张兰,2032523。
附件:2021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
中共北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