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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落实“三个三”措施强力推动乡镇政法委员配备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2020-07-28 15 来源:北海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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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落实“三个三”措施

强力推动乡镇政法委员配备

 

为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进一步筑牢市域社会治理根基,北海市把配齐配强乡镇政法委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三个推动” “三个坚持落实乡镇政法委员配备工作,以三项机制强化乡镇政法委员管理,实现乡镇政法委员职位常设、工作专管、管理有力。

一、聚力“三个推动”,部署推进坚强有力

北海市坚持高点站位,高位谋划,高位推动,强力推动乡镇政法委员配备工作,确保配备工作上下畅通、步调一致。一是市委高位推动,科学谋划。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并对乡镇政法委员配备工作进行研究。市委书记、市长专门作出批示,就配备乡镇政法委员问题作出了具体部署。市委分管负责同志指导督促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定好“时间表”,绘好“路线图”。市委审定并以市委办名义印发《北海市配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实施方案》,使配备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二是政法委牵头推动,狠抓落实。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向上积极对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争取指导支持;横向加强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配合推动;对下为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答疑解惑,统一政策口径,鼓励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大胆探索,反复酝酿研究,进一步提升工作落实的总体质量和水平。市委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县区开展调研督查,对全市30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领导总职数和人员配备数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基层实际、配备工作进展及难点问题,督促各县区党委加大力度,加快步调,确保按时间按要求扎实推进。二是部门合力推动,步调一致。市委政法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多次就配备乡镇政法委员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市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围绕配备乡镇政法委员的职位设置、级别、任免和管理等具体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有效推动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对乡镇政法委员配备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明确了任务目标、时间节点、任职标准和工作措施。

二、着眼“三个坚持”,及时高效配优配强

北海市在乡镇政法委员配备中,既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又坚持创新突破,一方面解决了乡镇党组织委员职数的限制,另一方面也突出了政法委的领导作用。一是坚持立足实际,明确职位设置。综合考虑乡镇(街道)的编制、职数和政法工作现状等实际情况,明确乡镇政法委员职位定位为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街道办副主任),兼任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主任。这一设置既不突破乡镇原有编制及职数,不改变人员结构,也顺应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的需要。同时,赋予乡镇政法委员对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的领导职能,强化乡镇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基层政法部门的作用。二是坚持协同管理,规范任用程序。为强化上级党委政法委对乡镇政法委员的指导,确保基层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熟悉了解政法干部的优势县区党委政法委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的选拨任用及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向同级组织部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任免建议会同组织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乡镇政法委员提名人选进行考察,按干部任免程序有关规定办理。三是坚持严格标准,把握用人导向。各县(区)委政法委对乡镇政法委员人选逐一审核,将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配备为政法委员,并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及时调整党内分工,确保政法委员按时配备到位,充分履行职责。

三、建立三项机制,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北海市着眼乡镇政法委员长效管理,着力建立有效机制,确保乡镇政法委员顺利履职、积极尽责、一是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及时组织针对性的任职培训,全面提升政法委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政法委员快速进入角色,更好履职尽责。各县(区)委政法委也都结合工作实际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建立考核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乡镇政法委员管理规定,加强对政法委员的考评和管理。每年组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进行1次工作述职,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建立以群众安全感、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等指标为导向的“红黑榜”考核排名制度,对连续两次上红榜的乡镇政法委员,在评优评先、晋级晋职中予以优先考虑连续上黑榜两次的,对乡镇政法委员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调整处理,一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对履职不达标的乡镇政法委员,每年淘汰35名。三是建立关爱激励机制。坚持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做到在政治上关心、在工作上支持、在生活上照顾,落实乡镇政法委员享受政法津贴待遇,充分调动政法委员积极性。开展“振士气激斗志”行动、“最美政法人”评选活动,在职务晋升、绩效奖励、荣誉激励等方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选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法委员先进典型,激励先进,增强岗位认同和干事动力。作者: 广西北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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