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措施,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县区政法委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
二、指导党委政法委系统的自身建设和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和协调做好政法宣传工作;
三、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县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备、调整、奖惩等工作;
四、对市政法各部门、县(区)党委政法委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免进行考核批复;
五、负责市政法系统的党建目标管理、争创及文体活动;
六、负责办理本机关干部职工考核、任免、调配、工资工作,及党建、普法、工青妇、计生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