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政法委机关内外的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协助领导了解掌握全市政法工作的全面情况。
三、组织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电、会务、会议记录、纪要、文书档案、文印、督办、财务、接待、安全、保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及福利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政法工作进行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做好每年度全市政法调研工作的部署、检查、总结工作,组织政法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完成自治区布置的调研任务。
五、负责调查掌握市政法各部门服务经济建设的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六、负责有关政法工作综合材料和领导重要讲话、报告等的起草工作。
七、负责编撰《北海政法综治》和《北海政法综治要情》;
八、负责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目标管理、来信来访接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