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2022单位预算报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在市委统战部的领导下,协助做好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配合管理我市民族宗教事务;配合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配合防止、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6名,现在职在编人数15名。
第二部分: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数184.97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增长约1%;支出预算数184.97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增加约1%。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数184.97万元,收入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收入预算增长约1%。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基本支出182.97万元,较上年增长2.71%,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2.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8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较上年支出下降60%。具体如下表所示:
|
2022年基本支出(单位:万元)
|
较上年增长(%)
|
2022年项目支出
(单位:万元)
|
较上年增长(%)
|
合计
|
182.97
|
2.71%
|
2
|
-60.00%
|
事业运行
|
156.15
|
7.09%
|
2.00
|
-60.00%
|
事业单位医疗
|
10.23
|
-17.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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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16.59
|
-17.06%
|
|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收入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用于事业运行、事业单位医疗和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从支出功能来看,本单位本年支出18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15万元,较上年增长4.87%,卫生健康支出10.23万元,较上年下降17.06%,住房保障支出16.59万元,较上年下降17.0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在编人数较上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从按经济科目分类来看,2022年基本支出182.97万元,较上年增长2.71%,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2.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8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较上年支出下降6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较上年下降4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4.4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名称
|
2022年预算数(单位:元)
|
同比增长率(%)
|
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
|
14.44
|
-3.06%
|
办公费
|
1.41
|
0.00%
|
水费
|
0.17
|
0.00%
|
电费
|
0.67
|
0.00%
|
邮电费
|
0.80
|
16.28%
|
差旅费
|
3.36
|
0.00%
|
维修(护)费
|
0.48
|
0.00%
|
会议费
|
0.54
|
0.00%
|
培训费
|
0.58
|
0.00%
|
公务接待费
|
0.24
|
0.00%
|
工会经费
|
2.76
|
-17.06%
|
福利费
|
0.40
|
0.0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4
|
0.00%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在项目支出中,本单位今年仅有一个项目,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经费2万元,已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
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公开表)
2.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绩效目标表
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