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台胞台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台胞台商服务中心2022单位预算报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台胞台商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台胞台商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着力做好服务台企、台商和台胞工作,积极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主要负责为来北海参访交流、投资考察、创业就业、就学就医、居住生活的台胞台商及其子女提供政策指导和信息咨询等方面服务;协助台资企业、台胞台商办理企业注册登记、行政审批等相关事项;协助处理在北海发生的涉台突发事件;受理在北海的台资企业、台胞台商各类涉台涉诉事项,并协调有关部门稳慎处置;协助开展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桂台产业合作北海示范区建设;承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为新增单位,现有1名在职在编干部。
第二部分:北海市台胞台商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台胞台商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预算收入15.98万元,预算支出15.98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预算收入15.98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预算支出15.98万元。基本支出14.98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5.98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5.98万元,本单位收入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在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方面,2022年预算支出1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方面,总支出14.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1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为0.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0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费为1.0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
|
1.00
|
办公费
|
0.09
|
水费
|
0.01
|
电费
|
0.04
|
邮电费
|
0.05
|
差旅费
|
0.21
|
维修(护)费
|
0.03
|
会议费
|
0.03
|
培训费
|
0.04
|
公务接待费
|
0.02
|
工会经费
|
0.27
|
福利费
|
0.03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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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预算绩效项目为台胞台商业务经费,合计1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
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北海市台胞台商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公开表)
2. 北海市台胞台商服务中2022年绩效目标表
北海市台胞台商服务中心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