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由中共北海市委统战部主管。
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负责少数民族成分的变更审核工作。
2、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是市委统战部下设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在编人员16人,其中包含15名2017-2020年的引进人才。
第二部分: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总预算1,831,422.00元(上年收入总预算1,494,817.00元,增加336,604.50元,同比增长率22.52%),均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款收入。
1、行政、事业运行经费变动原因
与上年相比,2021年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预算收入增加 336,604.50元,同比增长率22.52%。其中,事业运行费增加300,303.37 元,事业单位医疗费增加17,584.37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8,716.76元,2020年引进人才2个,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
2、项目经费变动原因
2021年项目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皆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2021年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总预算1,831,422.00元(上年支出总预算1,831,422.00元,336,604.50元,同比增长率22.52%),均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款支出。
与上年相比,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336,604.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17,425.04元。2021年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000.0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8,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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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2020
|
预算增加数
|
同比增长率
|
一、基本支出
|
1,781,421.60
|
1,444,817.10
|
336,604.50
|
23.30%
|
1.工资福利支出
|
1,619,610.28
|
1,302,185.24
|
317,425.04
|
24.38%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9,011.32
|
131,431.86
|
17,579.46
|
13.38%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800.00
|
11,200.00
|
1,600.00
|
14.29%
|
二、项目支出
|
50,000.00
|
50,000.00
|
-
|
0.00%
|
1.工资福利支出
|
-
|
-
|
-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000.00
|
42,000.00
|
8,000.00
|
19.05%
|
3.资本性支出
|
-
|
8,000.00
|
-8,000.00
|
-100.00%
|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831,422.00元(上年收入总预算1,494,817.00元,增加336,604.50元,同比增长率22.52%),均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款收入。
2021年收入总预算1,831,422.00元(上年收入总预算1,494,817.00元,增加336,604.50元,同比增长率22.52%),均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款收入。
1、行政、事业运行经费变动原因
与上年相比,2021年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预算收入增加 336,604.50元,同比增长率22.52%。其中,事业运行费增加300,303.37 元,事业单位医疗费增加17,584.37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8,716.76元,2020年引进人才2个,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
2、项目经费变动原因
2021年项目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皆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831,422.00元(上年支出总预算1,831,422.00元,336,604.50元,同比增长率22.52%),均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款支出。
与上年相比,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336,604.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17,425.04元。2021年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000.0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8,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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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2020
|
预算增加数
|
同比增长率
|
一、基本支出
|
1,781,421.60
|
1,444,817.10
|
336,604.50
|
23.30%
|
1.工资福利支出
|
1,619,610.28
|
1,302,185.24
|
317,425.04
|
24.38%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9,011.32
|
131,431.86
|
17,579.46
|
13.38%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800.00
|
11,200.00
|
1,600.00
|
14.29%
|
二、项目支出
|
50,000.00
|
50,000.00
|
-
|
0.00%
|
1.工资福利支出
|
-
|
-
|
-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000.00
|
42,000.00
|
8,000.00
|
19.05%
|
3.资本性支出
|
-
|
8,000.00
|
-8,000.00
|
-100.0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总预算1,831,422.00元(上年收入总预算1,494,817.00元,增加336,604.50元,同比增长率22.52%),均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款收入。
1、行政、事业运行经费变动原因
与上年相比,2021年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预算收入增加 336,604.50元,同比增长率22.52%。其中,事业运行费增加300,303.37 元,事业单位医疗费增加17,584.37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8,716.76元,2020年引进人才2个,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
2、项目经费变动原因
2021年项目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皆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2021年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总预算1,831,422.00元(上年支出总预算1,831,422.00元,336,604.50元,同比增长率22.52%),均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款支出。
与上年相比,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336,604.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17,425.04元。2021年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000.0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8,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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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2020
|
预算增加数
|
同比增长率
|
一、基本支出
|
1,781,421.60
|
1,444,817.10
|
336,604.50
|
23.30%
|
1.工资福利支出
|
1,619,610.28
|
1,302,185.24
|
317,425.04
|
24.38%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9,011.32
|
131,431.86
|
17,579.46
|
13.38%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800.00
|
11,200.00
|
1,600.00
|
14.29%
|
二、项目支出
|
50,000.00
|
50,000.00
|
-
|
0.00%
|
1.工资福利支出
|
-
|
-
|
-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000.00
|
42,000.00
|
8,000.00
|
19.05%
|
3.资本性支出
|
-
|
8,000.00
|
-8,000.00
|
-100.00%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从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来看,本部门支出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三部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2021
|
2020
|
预算增加数
|
同比增长率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08,107.80
|
1,207,804.43
|
300,303.37
|
24.86%
|
卫生健康支出
|
123,325.88
|
105,741.51
|
17,584.37
|
16.63%
|
住房保障支出
|
199,987.92
|
181,271.16
|
18,716.76
|
10.33%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8,107.80元,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和事业单位运行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99,987.92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325.88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以上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2020年新增两名引进人才。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基本支出1,781,421.60元,同比增长率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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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2020
|
预算增加数
|
同比增长率
|
一、基本支出
|
1,781,421.60
|
1,444,817.10
|
336,604.50
|
23.30%
|
1.工资福利支出
|
1,619,610.28
|
1,302,185.24
|
317,425.04
|
24.38%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9,011.32
|
131,431.86
|
17,579.46
|
13.38%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800.00
|
11,200.00
|
1,600.00
|
14.29%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 4,100.00元,比上年增加7.32%,具体如“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表所示(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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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比2020年
增减%
|
一、“三公”经费小计
|
4,100.00
|
4,400.00
|
7.32%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
|
-
|
|
(二)公务接待费
|
4,100.00
|
4,400.00
|
7.32%
|
(三)公务用车费
|
-
|
-
|
|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
|
本单位“三公”支出皆为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011.32元,同比增长率13.38%,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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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预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预算增加数
|
同比增长率
|
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
|
149,011.32
|
131,431.86
|
17,579.46
|
13.38%
|
办公费
|
14,080.00
|
12,320.00
|
1,760.00
|
14.29%
|
水费
|
1,664.00
|
1,456.00
|
208.00
|
14.29%
|
电费
|
6,656.00
|
5,824.00
|
832.00
|
14.29%
|
邮电费
|
6,880.00
|
6,020.00
|
860.00
|
14.29%
|
差旅费
|
33,600.00
|
29,400.00
|
4,200.00
|
14.29%
|
维修(护)费
|
4,800.00
|
4,200.00
|
600.00
|
14.29%
|
会议费
|
5,440.00
|
4,760.00
|
680.00
|
14.29%
|
培训费
|
5,760.00
|
5,040.00
|
720.00
|
14.29%
|
公务接待费
|
2,400.00
|
2,100.00
|
300.00
|
14.29%
|
工会经费
|
33,331.32
|
30,211.86
|
3,119.46
|
10.33%
|
福利费
|
4,000.00
|
3,500.00
|
500.00
|
14.2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400.00
|
26,600.00
|
3,800.00
|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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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的国有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公开表)
中共北海市委统战部
2021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