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安河于11月3日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调研组,对我市学生午托机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我市学生午托机构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公办学校无校内午托,校外民办午托机构约410所(其中合浦县52所、海城区306所、银海区31所、铁山港区21所)。参加校外午托的中小学生约20000人,主要以小学生为主,其中主城区参加校外午托的小学生约1.5万人。校外午托机构多以租用学校附近民房为场地,以家庭作坊为主,规模大小不一,工作人员多为业主的亲戚朋友,有的是赋闲在家的妇女,有的则是退休老教师。目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有292家,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160家。规模大的学生多达200余人,规模小的学生仅10余人,收费从每生每月200元至800元不等,主要为学生提供中午上下学接送和午餐、午休等服务,部分机构还提供下午放学课后辅导和晚餐服务。
二、我市午托机构的管理情况
目前我市没有出台任何针对午托机构管理的法规。2013年11月以来,市政府密切关注校外午托机构的发展态势,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从监管角度加强对校外午托机构的管理监督。 一是初步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由市教育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卫计委、消防支队、安监局、公安局、住建局、发改委等部门参与,及时沟通和协商我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的有关问题。二是开展校外午托机构专项督查。市、县区教育、综治、工商、食药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多次联合对辖区内的午托机构进行排查整顿。今年以来联合开展了两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要求午托机构举办者进行整改。三是教育、食药监、卫计、工商等多部门联动加强监管,初步形成校外午托机构齐抓共管机制。目前,部分午托机构主动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几年来,我市没有发生校外午托机构安全及食品卫生事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校外午托机构管理职责不清。由于目前没有出台任何针对午托机构监管的相关法规,政府部门缺少管理依据,午托机构的开设无审批许可及监管制度,但市场需求量大,又无准入门槛,导致午托机构数量增加迅速,后期监管无序。
(二)无证经营现象严重。目前,我市约28%以上的午托机构没有工商营业执照,60%以上的午托机构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证件,午托机构内大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疾病传染风险大。
(三)食品安全隐患大。一是从业人员没有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没有掌握必备的餐饮操作和管理的基本知识。二是基础设施差,卫生状况堪忧。绝大多数午托机构只有一个简陋的厨房,大多数清洗水池不足,没有足够的消毒设备,厨房的“三防”设施不全。三是管理制度不全。大多数午托机构没有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货渠道混乱,无进货台账,没有执行食品的留样制度。
(四)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大。绝大多数午托机构是租用居民住宅楼房(以二层至四层楼房居多)或居民小区内的普通套房,没有配备消防设施,无安全疏散通道、无安保人员、无防护器材、无技防措施、无安全台账等,普遍存在楼道单一狭窄、学生食住场所拥挤(低者人均午休占地面积不足1.5㎡)、通风条件差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踩踏、外来侵害学生事件等意外,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责任事故。
(五)交通安全隐患较大。学生数量较少的午托机构为了压缩开支,仅聘用1-2名人员负责饮食和午间看护,无专人负责接送学生,参加这些午托机构的学生特别是小学低年级学生路途中的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
(六)收费无标准。由于缺乏物价部门的监管,午托机构自定服务内容,自定收费标准,收费从每生每月200-800元不等。
(七)托管学生家长维权难。午托机构接收学生没有与家长签订任何合同,双方责任义务不明确,收费无正式收据。一旦出现纠纷,学生家长维权难。
四、加强我市午托机构管理的建议
(一)尽快明确监管部门及职责。政府应尽快出台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校外午托机构的管理部门,尤其是牵头管理职能部门。同时要对午托机构的资质、设置规模、卫生标准、托管老师资格、招生价格、消防、紧急避险、签订托管合同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规范和加强午托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到规范管理常态化,促进校外午托机构规范运行。
(二)加大监管排查力度。加强开展联合整顿检查,建议由政府牵头,联合公安、食药监、工商、卫生、教育、安监、物价、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对全市的午托机构进行全面摸底及安全隐患排查,对安全隐患较大、问题多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新办的托管机构,进行严格把关。同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管,通过审批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促进我市午托机构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三)丰富学生托管形式。一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年10月印发的《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4号),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办校内托管,并对学生在校托管期间的登记、管理、安全、保卫、收费等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二是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鼓励校外机构及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积极探索校外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与中小学合作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三是尝试依托社区办托管,发挥社区和街道与学校、家长间互通信息、互相联系的桥梁作用,由社区、街道统一规划,合理设点,纳入社区服务范畴予以管理。
(四)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加强午托机构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性,向经营者发出告知书,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午托从业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午托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预防技能,主动加强规范;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向学生家长发出告知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加强午托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家长选择管理规范的午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