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因工作分工调整,接受邓昌达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
报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版权所有 (C) 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桂ICP备06006473号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