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第13号)
《北海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已由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表决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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