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31日至2月3日在北海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全市与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3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通过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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