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细则》规定,现将 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年 12 月 23 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电话: 0779-2026676
传真: 0779-383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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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表彰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