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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多管齐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 字体: ] 2016-08-05
 
   今年以来,北海市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精准协同放权,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创新商事登记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覆盖等措施为切入点,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积极为企业松绑减负,为经济发展清障搭台,市场活力不断激发。
   一、加强精准协同放权,大力压缩审批时限。三年来,北海市扎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全部取消了非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从638项减少到261项,共减少377项,精简率为59%。为提高审批效率,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今年又以精简审批手续为突破口,开展优化审批流程专项工作,重点从“简化前置审批、精简申报材料、消减审批环节、压缩承诺时限”四个环节着手,历经2个月时间清理审核,全市34个单位261项行政许可事项经过审核,17个审批项目共减少前置审批条件45项;52个审批项目共精简申报材料176项;21个审批项目共消减审批环节64个;调整后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批的项目达到66项,占比25.2%。全市261个审批项目平均法定办结时限24.2天,经过调整后平均办结时限压缩到8.8天,提速率达62.6%。通过全力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改善了该市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2016年1月29日,北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市45个部门的权力事项由5929项压缩到3436项,精简率达42%,同步编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1088份。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市一县三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各政府门户网站上正式对外公布。合浦县37个部门的权力事项由4996项压缩到3428项,精简率达31.4%。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平均保留权力事项988项,平均精简率为36%。至此,该市市、县(区)两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工作全面完成,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果:一是摸清了行政权力家底,为简政放权锁定了基数,做到了行政权力进清单;二是权力事项大幅精简,为企业群众打开方便之门;三是厘清了职责边界。全面构建并明晰了政府责任体系,划清了市与县区及县区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彻底拆除“玻璃门”“弹簧门”,把“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落到实处,为创业创新释放更大空间。
   三、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节约企业设立成本。北海市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2015年3月18日颁发了第一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基础上,改革向纵深推进,于2015年9月1日颁发了第一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并实行电子营业执照及登记全程电子化,发出广西首张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区率先实现市、县(区)“三证合一”全覆盖,真正实现了“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窗发证”的便捷登记流程,打破了部门的利益藩篱,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后续经营活动提供了极大便利。为进一步精简优化申请人办事流程,市场主体准入登记流程大幅减少,后续经营活动更为便利,打通了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激发了市场主体创业活力。截止2016年6月底,该市实有企业23611户,同比增长19%,注册资金1155亿元,同比增长50%;新登记企业2225户,同比减少9%,注册资金164亿元,同比增长107%。同时,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取消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实现跨部门并联审批机制,办结时间从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提速75%,提高了登记效率,深受办事群众的好评。
   四、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推动红顶中介脱钩。北海市于2016年5月6日印发《体球网,足球比分网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公布76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向社会公布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杜绝了职能部门在公布的审批目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或者变相审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行为,解决了审批时限长、前置条件多、审批环节多等难题。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涉及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等17个政府部门的50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企业投资、在建工程项目、生产经营和民生项目。为破除“红顶中介”垄断,积极开展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全市有2个单位(市规划局和市质监局)所属6个事业单位承担相关行政审批辅助职能,涉及行政许可项目6个,待与主管部门脱钩。市文新广局有2个行政许可项目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已按要求进行清理,未发现机关工作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情况。
   五、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北海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对市本级所属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社会中介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涉及企业的收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全部取消,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从2014年起,该市市本级财政共计取消18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9项涉企收费标准,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约7000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负担过重,行政审批成本过高的问题。2015年以来,该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执行自治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共清理收费部门40个,收费单位237个,清理审核收费大项47项,政府性基金1项。及时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9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时放开“旧机动车市场交易服务费”“保安服务收费”“农产品市场摊位租赁服务费”等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并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的要求,取消了9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服务收费。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了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及收费年审制度,及时收回市物价局原核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208套、《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115套、《收费员证》1200套。
   六、开展职业资格清理,建立长效督查机制。北海市印发了《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开展全市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将国务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认定印发给有关单位,并在相应的网站公布,让广大劳动者知晓已清理取消的职业资格名称目录。要求有职业资格认定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梳理本系统内职业资格的考试、发证项目,统计历年来考试发证数量,认真对照已取消的项目名称,确保在国务院取消相应项目的职业资格认定后,不再进行相应项目的资格认定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取消职业资格认定后的数据管理和后续档案管理,确保历史资料不丢失,数据随时可查。对于依据国家规定保留的项目(或目前尚未取消的项目),认真自查有没有违规培训、违规收费、违规发证的现象,有没有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认定程序,使资格认定符合国家规定,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目前北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简政放权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该放的权有些还没有放,一些已出台的放权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地。比如,建设工程投资领域审批虽然推行了并联审批机制,但各种审批“要件”、程序、环节等还很繁多,审批时间还是比较长。有的开工前需要“环境影响评价”“能源评估”“安全评价”“气象评估”等十几项评估就让企业“跑断了腿”。 在办理一些证照时,有关部门的标准和要求互为前置,“蛋生鸡、鸡生蛋”,搞得群众团团转。
   (二)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化程度不高。少数中介机构仍存在未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或“明脱暗不脱”现象,其职能、业务等仍依附于主管的行政机关,政企利益关系密切,形成市场垄断。据统计,有些中介服务项目,全市仅有一家,如图纸审查、防雷设计审查等,缺乏充分的市场竞争。有些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市市场化程度不高,譬如安监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等审批事项,明确需要进行“安全评估“,但是相关企业在进行评估时都是由区外的中介机构出具报告,我市根本无从监管。中介项目乱收费、强制收费等现象依然存在,缺乏有效监督。
   (三)推行网上行政审批仍需加强。目前网上审批服务功能还未完全发挥作用。据统计,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各自使用的审批系统软件各不相同,数据对接困难,无法实现资源共享。群众办事还需要来回奔走、重复提供资料,审批成本和审批时间还没有真正减少到位。
   (四)资格证考试培训不分开。一些资格认定,没有实行考培分开。有的由培训部门直接组织考试认定;有的不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只抓考试重点,考试难以做到全面体现劳动者素质和水平。目前资格证书证出多门,有的甚至多个部门颁发相类似的证书,都能上网查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不清哪一类证书具有国家权威性。有的甚至交钱培训就可以拿证,认定水平参差不齐,资格证的权威性不强。一些职业资格认定,虽然考试费不高,但有些行业部门设置了先培训再考试的门槛,培训费少的几百元,多的达数千元,有的甚至上万元,形成了职业资格认定费高的情况。
   三、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服务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继续抓好项目清理。要主动做好上级部门下放职能权力的对应衔接,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指导协调,保证上级下放的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好”。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收费改革。结合项目清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集中性清理,取消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二)积极推动改革创新,进一步集中行政审批权。我市按自治区党委要求拟试点成立市行政审批局,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制度,旨在精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而通过对审批职能的整合,审批体制的优化,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同时探索建立在集中审批权情况下的后续监管体制机制。
   (三)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努力推动政社同管共治。不断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积极构建网上和实体相结合的中介服务平台,进一步降低中介服务收费,简化中介服务流程。实现政企分开、利益脱钩,形成公平竞争的中介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公开公平、优胜劣汰”的原则,加大规范管理和考核力度,实施中介机构备案、星级评定等制度,并定期公示考核、评定结果,为业主提供选择信息。
   (四)规范资格证书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家要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在过渡的过程中,要保证行业协会、学会有承接职业资格认定能力,保证有序过渡。要警惕某些行业协会、学会依附行政权力或行业垄断企业,形成新的“行业准入”壁垒,对其实施的一些职业资格认定进行高收费、滥发证。 (审管科  朱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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