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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幼专家解答群众关心热点问题—— 孕产妇不是新冠病毒感染高危人群

发布时间:2022-12-19 20:48     来源:广西日报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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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是否更易感染新冠病毒?感染后能参照网上的推荐自行服药吗?对未出生的宝宝会有什么影响?12月17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就孕产妇感染新冠病毒相关问题邀请专家介绍情况并进行解答。

问题一

孕产妇是否更易感染新冠病毒,感染后症状是否会更严重?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孔琳介绍,孕产妇属于特殊群体,但并不是新冠病毒感染的高危人群。孕产妇的感染率和普通人群接近,感染后如出现相应症状,其表现也和普通人群类似,重症的非常少,不需要过度焦虑和恐慌。常见的症状包括发热、全身肌肉酸痛、头痛、咳嗽、咽痛咽干、流涕等,一般发病后3至4天好转,症状会明显减轻,一周左右可能痊愈。

问题二

孕产妇感染后是否一定要住院治疗或观察?

专家表示,新冠病毒感染不是一定要住院的指征,没有发热或症状较轻可以居家监测。当出现高热等较重症状或有临产征兆时,建议立即就医,由医生评估后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住院观察或治疗。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一些同时患有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或其他内科疾病的孕产妇,一旦出现持续高热、气促、抽搐、意识障碍、腹痛腹泻、胸痛等需要急诊就医;所有感染的孕产妇要留心胎动的情况,尤其在妊娠24周以上,如果自我感觉胎动减少、消失或过多,需要急诊就医。

问题三

孕产妇感染后能参照网上的推荐自行服药吗?

孔琳提醒,日常使用的退热药、止咳化痰药、中成类的感冒药都是用于缓解相应症状,而非治疗和预防药物,在没有症状情况下,不要盲目服药。

作为特殊人群,孕产妇用药需要格外小心。一是如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8.5℃时,可以口服对乙酰氨基酚,怀孕3个月以上咳嗽可以口服右美沙芬;二是注意服药的次数和剂量,可以参考药物说明书,不要超剂量用药。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各种中成类的复方感冒药由于对孕产妇安全性不明,需要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网传的各种“新冠吃药顺序图”不靠谱,不能盲目相信,有疑惑可以通过门诊和线上向医生咨询。

问题四

孕妇感染新冠后是否会传染给胎儿或者新生儿?产后能哺乳吗?

孕妇感染新冠病毒后,由于胎盘的保护作用几乎不会传染给胎儿,一般也不会通过分娩传染给新生儿。目前,虽然没有证据证实新冠病毒可以通过母乳或母乳喂养传播,但母亲喂养新生儿,可能会增加婴幼儿暴露于病毒的风险。

专家建议,新生儿出生后,在空间上和母亲要适当隔离,接触新生儿建议佩戴N95口罩。喂奶前做好手部的清洁,全程佩戴N95口罩,口罩不要反复多次使用。此外,也可以选择将奶挤出后交给其他健康的家人,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喂给婴儿,母亲在挤奶时也应该充分清洁双手并佩戴口罩。

问题五

孕妇感染后还可以在原来建卡的医疗机构继续看诊吗?

原则上医疗机构不会因为孕产妇感染新冠病毒而拒绝收治,孕产妇可以通过线上预约、急诊就诊等在各级助产医疗机构就诊。孔琳介绍,已感染的阳性孕产妇或有症状的发热孕产妇一般先安排至发热门诊或急诊的阳性诊疗区内就诊,临产或有住院指征的阳性孕产妇可以选择市内定点医院或具备收治条件的各级助产机构分娩。(梁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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