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足球比分网

当前位置: 体球网,足球比分网 > 科研动态

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中共北海市委党校重点课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2 10:13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分享到:

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中共北海市委党校重点课题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中共北海市委党校重点课题管理暂行规定》已经校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海市委党校   

 2013年10月9日

 

中共北海市委党校重点课题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充分调动我校在职人员参与学校重点课题研究的积极性,保证重点课题研究有序和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则

   (一)重点课题立项的基本原则:选题必须紧密结合北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深入研究北海改革、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北海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服务,为我校的教学服务。

   (二)重点课题负责人和参加人员:负责人是我校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行政和教研人员;参加人员是我校在职人员,也可根据课题组需要邀请合浦县委党校及市辖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分校的在职在编的人员。

   (三)重点课题的申报、立项、结项等环节由重点课题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课题评委会)负责全程审定,课题评委会由校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共5人。

   (四)课题研究时间为每年的4月中旬-12月中旬。每年度的1月由科研室向我校各科室和县区党校征集本年度的课题选题,选题建议人结合北海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及主体班的教学需要,填写《重点课题征集表》,由校委会审议确定本年度重点课题,学校每年设立3-5项课题。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由科研室向各科室下达本年度的课题指南,教研人员根据课题指南进行申报。每年度的4月上旬确定本年度的立项课题,每年度的12月中旬课题组提交结题材料,12月下旬课题评委会评审验收课题。

   (五)重点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包括课题报告(8000字以内)及文章简要概述(800字左右)(有子课题的可以提供相关课题报告),要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二、校级课题的申报和立项程序

   (一)坚持一人申报一项的原则,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申报和参加一个课题的研究。

   (二)课题研究任务必须由3-5人组成的课题组集体承担。为加强市委党校和县区党校的协作交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实现共同进步的目标,鼓励市委党校和县区党校的人员组成课题组。

   (三) 课题组填写好规定的材料经校委会讨论并最终确定立项课题。

   (四) 学校下发重点课题立项通知书。

   三、校级课题的管理和鉴定 

    (一)课题管理工作由科研室和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科研室要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科研室通报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

    (二)建立课题初审制度,课题负责人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供课题写作提纲交由课题评委会进行初审,课题组应认真按照课题评委会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

    (三)课题组不得改变原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对擅自变更研究方向、不按时递交研究成果者,将视情况分别采取通报批评、结项时不予通过、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取消下一年度申报重点课题资格等惩戒措施。

    (四)重点课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可申请延期一个月;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课题作撤项处理,并追回已发放的资助经费。

    四、校级课题的结项

    (一)课题组向科研室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重点课题申请书》、《重点课题立项通知》、《重点课题验收意见书》、《重点课题研究工作总结》、《课题调研报告》等各两份并装订成册(课题通过验收后由科研室存档)。

    (二)重点课题同时达到以下条件方可结项:结项评审书面评分平均分达70分(含70分)以上;口头答辩评分平均分达70分(含70分)以上。

    (三)结项评审和口头答辩由课题评委会组织。

    (四)未能通过验收的,课题组应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一个月后再作鉴定。未能按期完成原定研究计划,该课题作撤项处理,取消课题负责人下一年度参加重点课题研究的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资助经费。

    五、校级课题的转化

    课题研究完成后,可以通过4个途径实现成果转化:

    一是进课堂,重点课题完成后原则上要求进入主体班课堂。

    二是入决策,重点课题结项后积极报送党委及政府相关部门,以供参考。

    三是上刊物,重点课题结题后可在校刊,或推荐到《北海开发》、《北海日报》、《北海社科》等平面媒体上发表。

    四是参加交流评选,重点课题要积极参加各项研讨评奖活动。

    成果转化工作有校委会根据评委会评审意见和课题内容统筹安排。

    六、重点课题的经费资助

    为确保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对每个重点课题给予3000元的经费资助,经费资助办法按《中共北海市委党校科研资助暂行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共北海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

    八、本规定自2013年10月起执行

 


中共北海市委党校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印发

版权所有:中共北海市委党校 | 建议用IE8.0以上,1440×900分辨率浏览 |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银滩大道95号 | 桂ICP备06006473号 | 联系电话:(0779)2239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