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开展广西党校(行政院校)系统第12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和首届先进科研工作单位、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比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校),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南宁铁路局党委党校,柳钢党委党校,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各处、室、部、馆、所、中心:
根据《广西党校(行政院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办法》(桂党校字〔2009〕3号)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校(院)委批准,定于2013年下半年开展全区党校(行政院校)系统第12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和首届先进科研工作单位、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规定
按照《广西党校(行政院校)系统优秀科研管理成果评奖办法》(桂党校字〔2009〕3号)执行。
二、奖项设置
(一)优秀科研成果奖
(二)先进科研工作单位
(三)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
三、优秀科研成果奖
(一)报送作品的范围
1.参加评奖的论文、著作(含教材、译著)按照学科类别申报,分为经济学、管理学,文史哲、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法学三大类。调研报告申报不分学科类别。
2.成果要求是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各党校(行政院校)在职人员在各种具有公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各种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工具书;被县(市、区)级以上部门或领导采用、作出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
3.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个人成果。集体成果需由主持人申报。申报集体成果的主持人还可以申报一项个人成果。
4.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评选。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全区党校(行政院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在职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广西党校(行政院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1份,与所申报的成果一起上送。其中,论文、调研报告类需送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共6份,复印件要求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包括英文提要中出现的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只复印文章内容);著作教材类需送原件5份。实行一项一袋制,并在封面注明申报类别。
2.已被县(市、区)级以上部门或领导采用、作出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参评的,需附被采用、肯定性批示证明。
3.申报材料装放要求一项成果一袋制,一人申报多项成果必须分多袋装放,并按要求填写封面内容粘贴在袋子上。
4.汇总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按评奖类别汇总,报送时一同报送电子文档。
5.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由各单位或部门将本单位或部门的全部申报材料加以审核后统一报到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评奖和评比活动办公室。报送材料时用电子邮件形式一并报送汇总表,邮件标题注明“某党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请材料汇总表”,发送数据请一次完成,不要反复变动。
(三)评奖标准、方法与名额
1.评奖标准。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工作要强化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坚持成果的导向性、理论性、创新性和应用性的统一。并且要求结构完整、层次分明、逻辑严密、材料翔实、行文流畅。
2.评奖方法。为了体现客观、公正,本次评选的评选方法继续采取以下二项措施:
(1)匿名评审。所有送交评委的评审材料先由上报单位进行匿名处理。
(2)评委独立打分与评委会集体评议相结合。评委评审材料时采用先分别按不同指标打分后排名,然后进行讨论评议的方法,充分发挥评委独立判断和集体评议相结合的优势。
3.评奖名额。获奖入围数量为申报总量的30%,其中:一等奖占获奖总数的10%,二等奖占获奖总数的20%,其余为三等奖。
参评成果不得为非法出版物,不得弄虚作假或有知识产权争议。各报送单位或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关,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或终止参评资格。
四、先进科研工作单位、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
(一)先进科研工作单位
1.评选范围。各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南宁铁路局党委党校,柳钢党委党校,各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各处、室、部、馆、所、中心。
2.评选内容。重点考评承担科研项目、出版学术著作、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被转载、科研成果获奖、研究报告被采纳、召开学术会议、组织科研活动等。
3.评选名额。各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南宁铁路局党委党校、柳钢党委党校共评出5个;县(市、区)级党校(行政学校)共评出15个;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各处、室、部、馆、所、中心共评出3个。
(二)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
原则上,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从获得先进科研工作单位的校(院)分管领导、具体科研管理工作人员中进行评选。各单位或部门在申报先进科研工作单位的同时,应提出本单位申报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的人选,其中各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南宁铁路局党委党校、柳钢党委党校可分别申报1名分管校(院)领导和具体科研管理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可申报1名分管校领导或具体科研管理工作人员,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各处、室、部、馆、所、中心可申报1名分管部门领导。
五、评奖和评比活动领导机构
成立广西党校(行政院校)系统第12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和首届先进科研工作单位、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比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奖和评比活动办公室,统一负责评奖和评比活动的实施。
(一)评奖和评比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学权 自治区党校常务副校长、广西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副组长:唐秀玲 自治区党校副校长、广西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
成 员:刘小兵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首席教授,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
申华林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科研处处长,教授
翁 洁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区情调研室主任,副教授
莫 龙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人口研究所所长,教授
黄 飚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
赵禹骅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哲学(社会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张家寿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陶建平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
卢尚纯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主任,教授
高子居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马 宁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领导力拓展教研部主任,教授
马树春 百色市委党校、百色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教授
罗小芳 柳州市委党校、柳州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教授
黄启学 百色市委党校、百色行政学院教授
李昌荣 柳钢党委党校教授
(二)评奖和评比活动办公室
主 任:申华林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科研处处长
副主任:韩 勇 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科研处副处长
成 员:张忠友 刘丽华 赵娟娟 黄江霞
(三)评奖和评比活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科研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如下:
1.联系电话:0771-5574489、5574691。
2.电子信箱:qdxkyc@163.com。
3.通讯地址:邮编530021,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自治区党校行政中心科研处432室。
附件:附件一:广西党校(行政院校)系统先进科研工作单位奖评奖得分标准.doc
附件四:广西党校(行政院校)系统首届先进科研工作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五:广西党校(行政院校)系统首届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doc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
2013年7月17日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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