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党校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学习宣传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九大精神,干部培训,函授学历教育。为在职领导干部提供高等教育和培训服务,培训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需要的公务员。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构成
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党校(北海市行政学院、北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行政科、教务科、教育培训中心、科研室、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经济与法学理论教研室、统战理论教研室、电教信息中心等共10个职能科室。
我校编制总数为5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21人,事业编制24人,工勤编5人。在职人员总数4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职15人,事业在职19人,工勤在职7人。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2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13,441,042元(上年收入总计10,180,626元,同比增加3,260,416元,同比增长32.03%)。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021,042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420,000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18年度事业收入全部是研究生班学费收入。
3.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3,441,042元(上年支出总计10,180,626元,同比增加3,260,416元,同比增长32.03%)。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
2.教育支出12,781,340元:主要用于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的机构运转、校园管理、教学、科研、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及研究生班管理费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1,367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1,36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348,336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党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21,042元,其中:基本支出5,351,042元,项目支出7,670,000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
2.教育支出12,361,340元:主要用于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的机构运转、校园管理、教学、科研、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及研究生班管理费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1,367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1,36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348,336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1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9,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15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4,850元,同比减少16.17%,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2017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党校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9,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19,00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事出行以及开展扶贫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党校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预算19,000元,平均每辆19,000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6,150元,比上年减少4,850元,同比减少44.09%。主要用于安排接待各地市党校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由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节约公务接待经费等原因,所以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有所减少。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党校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党校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1,336元,比上年增加13,192.92元,同比增长2.28%,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的增加, 相应增加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党校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0,9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0,965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70,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说明
2018年,党校部门共编制1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上一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目标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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